第十一章 吃吧喝吧
薛瑞从筷子盒里,盒了一副新筷子,给方贝蕾夹了一块红烧肘子肉过去,放到方贝蕾手侧的小碟子里。
方贝蕾低头,发现薛瑞夹的那块肘子肉,并不一味是瘦的,而是肥瘦得当的那种,看着色泽深红,吃到嘴里,真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方贝蕾笑了,“薛先生怎么知道我爱吃这样有肥有瘦的呢?”一般女孩子提到肥肉,都是避恐而不及的。给女孩子夹菜的,更是鲜少有夹这种肥瘦相间的。
薛瑞并不回答方贝蕾,只是淡淡地笑着,看方贝蕾吃完后,再给方贝蕾夹过去一块。
方贝蕾来者不拒,薛瑞给她夹什么她吃什么。实在难得,都是她爱吃的。
薛瑞就像她肚子里那条虫,对她的口味了解得分毫不差。就是与她住了五年多的李晓琳,都未必记得这么仔细的。
薛瑞甚至还会很细心的把鱼肉里的刺以及鱼皮上沾着的极碎的姜丝挑出去,再给她夹来。
她都不记得她有多久没有享受到这样的待遇了。
薛瑞不但给她夹肉、挑鱼刺,还把细细扒下的肥嫩虾肉,放到另一个干净的碟子里,推到方贝蕾的面前。
“这东西鲜,不好和别的食物混着,”薛瑞还调了一点蘸料,一道送来。
方贝蕾被薛瑞如此细致的服务,惊了一下,这是谁请谁吃饭?她这个主人,是不是当得有点不合格?筷子上夹着的东西,都忘记往嘴里送了,好一会儿才说:“薛先生,哪个女孩子要是嫁了你,一定好幸福。”
对自己这个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尚且如此,何况对深爱的妻子呢。
“是吗?她以前不太喜欢,”薛瑞微微抬起头,目光终于从
那一堆经他手扒下来的虾壳中,抬升出来,与方贝蕾晶亮晶亮的眼神相重,勾了勾嘴角才说:“不过,她现在说喜欢了。”
“啊?”方贝蕾反应慢一拍,根本没太听懂薛瑞说得是什么意思,顺嘴说:“喜欢就好,喜欢就好,恭喜薛先生。”
这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吧?方贝蕾在心里腹诽,她有点没想明白,什么叫以前什么叫现在。
“同喜,”薛瑞没多说,抽出两张纸巾,擦了擦手。
他的手很长,手指尤其长。与掌心相比,几乎多出半指节长。因为他本身瘦,手指上也没有多少肉,显得手指如竹节一般空直有力。
薛瑞把抹掉的纸巾,轻轻扔到一堆鱼刺和虾壳上。
方贝蕾这才注意,自己这里空空如也,两个碟子上沾满了油污,而薛瑞那里一堆的垃圾,碟子却干净之极,其中还有一碟子,装着虾肉推到自己这边来了。
方贝蕾有些不太好意思了,桃腮泛红,尴尬地放下自己的筷子,也学着薛瑞的样子,拿了一副干净筷子,给薛瑞夹过去一点,“薛先生,你也吃,只顾着我自己吃了,都忘记招呼你了,你千万别笑我。”夹完放到薛瑞面前的盘子里时,她又后悔了。
“对,对……”她急切地想说句‘对不起’,却噎在喉间,说不出来。本来也谈不上什么对不起,她不过就是夹错了菜而已。
在薛瑞面前,整个人糗得,快成发霉的黑馒头了。
薛瑞低头看着自己碟子里,那一筷子黄花菜,颤了颤长而弯曲的睫毛,拿起他全场都没有动过的筷子,挑起方贝蕾夹过来的黄花菜,放进嘴里,慢慢地嚼起来,“挺好的,我喜欢吃
黄花菜。”他抬起的眼眸,再去看方贝蕾时,幽深如洞。
他没有说谎,他确实爱吃黄花菜、金针茹这类肢体纤长的菌类,那一桌六个菜里,只有这么一盘黄菜花与黄瓜拌在一起的凉菜是配菜,其它都是鱼肉虾的主菜,而且这盘黄花菜,还不是在方贝蕾左右,离着方贝蕾隔着两盘菜,方贝蕾却精准地夹到它,给自己送过来,难道这只是巧合吗?
薛瑞还记得,几年前,他刚出狱那会儿,他去w城,找到方贝蕾家时,方家只有方父。方父说方贝蕾已经有好些年没有和他联系了,更是从来没有回来过,还说方贝蕾失忆了,他当时是不信的。
他在那座城市里逗留了一年多,甚至还在方家楼下,连续黑天白天地死守了三个多月,只为了找到方贝蕾,结果自然是没有结果。
他绝望得几乎要撞墙时,方父才和他透露一点消息,说方贝蕾考上大学,考到a城去了,他这才重拾希望跑来了a城。
三年间,他几乎把整座a城的大学都找遍了,仍是没有方贝蕾的消息。这真不怪薛瑞,方贝蕾的四年大学生活,实在是太低调了。他再次尝到了绝望的滋味,但却没有放弃,仍在找着。
昨天晚上阴差阳错,他在浪漫ktv陪着几个客户潇洒完后,在ktv门口,碰到他手下的手下的一个刚抢了钱包的小混混,请他手下的手下的一个大混混吃饭。
那两个不入流的混混,见到他时,极力地讨好,他一眼看到那小混混往外掏钱时,钱包夹里塞着的照片。
哪怕照片上,大学教学楼背景是陌生的。照片上,方贝蕾穿着的那身学士服是刺眼的。他仍
然一眼判定,这就是他找了多年的人。
时光可以冲淡许多,我们以为恒久不变的东西,都被它玩弄。它让我们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