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民政局办离婚
了民政局门口,这次,陆随倒没叫她多等。
离十点还差两分,就看到远处的人行道上陆随徐徐走来。
热阳下,人行道旁的树都颓废地耷拉着,陆随缓缓而来,仿佛带着一股风,吹散了一股燥热。
陆随快靠近她时,她已经提前转身往民政局走去,没有交谈,两人默契地一前一后地走着。
把昨天签的一式三份的协议交了一份给民政局留底,又填了资料,签字。
工作人员例行公事问了一些问题,两人都有问有答很配合,只是两人谁也没看谁,也没和谁说话,宛如熟悉的陌生人。
这是工作人员看到过最正儿八经来离婚的,一套流程下来十分顺畅。
材料提交了,问题问完了,工作人员却告知他们还要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两个事业型的人显然对实事不了解:“意思是还要等三十天才行?”
工作人员:“是的,三十天后来拿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后三十天没来,自动视为撤回申请。”
苏隐:“有没有更快捷的办法。”
工作人员:“还有诉讼离婚,不一定比三十天快。”
从民政局出来,苏隐有些兴致不高,现在这个社会真的很奇怪,结婚不用户口本了,离婚还要冷静期。
陆随啧了一声:“你又多了三十天继承我遗产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