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I. 通天代
看着莫里森的臂铠,本来他战斗已经够花哨了,现在还整了一门手炮。
莫里森本人也懂点机关,画出了设计图,让武器铺老板打出来,定制装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厉害的冒险家会让装备来适应自己。
“弩箭破坏力有限,虽然这玩意儿准头不高,但只要贴脸就行了。”
莫里森臂铠上装上了简易的弹丸发射装置,弧形铁块边缘上有五个小型炮口,当然因技术限制不能连发,只能每发射一次重新装填弹丸,一场战斗中只能使用一次。
“不过装填迅速,静音连发,也是优点。”
莫里森用指头扯了一下臂铠上的拉绳,弩箭发射装置从另一侧旋转切换过来,虽然不指望穿透铁甲,破坏力也是相当可观的。
“真正的大师,永远都有着学徒的心啊。”
李思特感叹道。
杀哥都已经这么变态了,还在不断自我提升,实在是难能可贵。
听莫里森本人说他以前也是有营生的,那就是帮冒险家在职称考核任务中作弊,简而言之就是代练,每次报酬极为优渥。
考核任务通常是去捕杀一些厉害的魔兽,而很多冒险家觉得自己搞不过,但又想晋级白银级,黄金级,来接到更好的任务,就会请代练。
莫里森就是一个通天代。
半年前李思特和莫里森正在踩点劫道,劫一个大贵族从港口进的货,在一个小镇附近瞎溜达,遇到一帮正愁这事的冒险家,莫里森琢磨着重操旧业,反正用不了一个钟头顺便就解决了,不仅有任务佣金,还有这帮冒险家凑出来的八金龙,加起来很可观了,何乐而不为。
带路一钟头,解决三秒钟。
那是个身高近十米的白色恐怖巨猿,在山林间晃荡,当地小镇居民十分恐惧,所有镇民出小头,领主出大头,凑了二十六枚金龙,在公会发布了任务,希望有人来解决。
那巨猿的力量,是可以搬起数吨大石,将人直接手撕的,没个黄金级冒险团多人讨伐,搞不定。
莫里森一个人,踢了踢靴后跟,靴子前面弹出来两把尖刀,双持匕首。
随之花哨到无以复加,难以形容,非要比喻的话,就是攀爬垂直峭壁的登山者使用登山镐,然后快进一百倍。
四肢并用像是他妈虐杀原形上楼似的攀上这巨猿爆开一朵朵血肉之花,巨猿大手向莫里森拍来,也只是打中自己,两秒不到就踩在了头上,刀片鞭刃绞上脖子,用力一拉,旋即身首异处,狂喷鲜血,当场爆杀。
那帮冒险家看傻了,说什么也要拉莫里森入伙。
但正经人谁当冒险家啊,爵爷的大货还等着去劫呢。
只能说人有悲欢离合,牛马点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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