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
经历了半个多月的水上行程,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最终的目的地,古都孟菲斯。
孟菲斯靠近北部三角洲,但不在三角洲内,它扼守着通往三角洲的航路,向东连通西奈,向西可以抵达利比亚,不管北地的哪个方向出现了事端,都可以经由这里最快的抵达战场,自古以来就是军事重地。
蒂雅一直以为,所谓的古都孟菲斯,也只是类似阿拜多斯的大城,再怎么大再怎么美也大不过美不过底比斯,可是当她真的走下船,亲自踏上城门的渡口,她发现,她错了,
错的离谱。
孟菲斯在肯迈特统一历史的最初,就被美尼斯王定做了都城,从此以后,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普塔神的光辉也一直眷顾着它,
除了有几个王朝外,几乎所有的王,都选择了孟菲斯,并维持了美尼斯王的习惯,一直让它以纯白的面目面对世人,
到了后来统一的王国分崩离析,南方的雄主又一次崛起,再度统一了两片土地,
这一次新王并没有选择它,而是选择了自己的家乡底比斯,并把家乡的守护神阿蒙,提高到了全国守护神的高度,取代了孟菲斯,也取代了普塔。
孟菲斯一直有一个别称,叫做白城,至于为什么叫做白城,当然是字面上的意思,
白色的涂料均匀的涂抹在城墙上的每一个角落,让整座城都散发着圣洁的光芒。
作为历朝的都城,它当然是大的,同样,也是美的。
蒂雅在来时的的路上见过了这座城中的圣树,金合欢,她以为路上那种美已是极美,却没想到是她见识短浅了,
此刻的美才是世上至美,巍峨高耸的白色城墙下,流水滔滔的尼罗河岸,竟徜徉着一片金色的海,间或偶有零星的棕榈树穿插其中,时不时从中传出几声蛙鸣,
正是傍晚时分,天色将黑未黑,码头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太阳落下天空,最后的天光给白色的城墙披上了一层温暖的薄纱,金合欢的叶片合拢住,更衬得那花朵开的灿烂无比,美的像是一个梦境一般。
孟菲斯啊,这里就是孟菲斯吗?
蒂雅微微眯起了眼,风里送来的是浓郁的花香,面前的是白色的城墙,在一个多月前,那个她心尖上的少年,是不是也跟她站着同一个地方,欣赏着同一片金合欢?
没关系啊,虽然他早来了一个月,但是她已有了方向,她会找到他的,她要好好的抱一抱他,跟他好好的说一说她心里的情感,把从来没有吐露的真心完完整整的捧到他的面前。
身后传来稀稀拉拉的一些响动,她回头看了看,
提伊的仆人们把他的行李都整理好了,从船上拿了下来,他的东西委实有些多,竟在码头堆出了一个小山包,这其中有他上船时带的,更多的是他在路上又买来的。
反观泰狄,他的行李对比之下少得可怜,只有那么一只木箱,但这分量…只能说是一节更比六节强,搬着它的仆人累的满脸通红,最后妥协了,招了招手,又叫了另外一个人一起抬。
两把抬椅已经组装完毕,正等着提伊和泰狄坐上去。
泰狄没说什么,两腿一跨,径自坐上了躺椅,长长的袖子往脸上一盖,开始闭目养神。
提伊倒是没有,他站在原地,看向蒂雅,神色有些复杂,欲言又止,
两厢对视下,还是蒂雅先开了口,
“那个…已经到孟菲斯啦!”所以,也该分道扬镳了。
她不太擅长面对这种分别的场面,不得不说,这些日子的相处下,提伊在她心里已经是非常重要的朋友,眼下还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到孟菲斯,没有人来接你吗?”
提伊沉默良久,皱着眉问,她又换上了刚上船的那一身装束,一身长长的袍子,外加一个土黄色的头巾,一个大大的包裹不比她人小哪里去,活像一个傻瓜,
一看就很好骗得很,天马上就要黑了,把这样一个人孤零零扔在码头上,就算是陌生人,他的良心也不会安稳,何况是朝夕相处这么久的一个朋友,就这样去行宫,他不放心。
“诶?没有诶,我要去找的那个人,他还不知道我来孟菲斯。”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 。请牢记。 对面的傻子迷迷糊糊的挠了挠头,提伊的眉毛皱的更紧了,
没人来接?没人来接孟菲斯这么大她要去哪找人?越想越觉得不靠谱。
“那你知不知道他住在哪?我派人送你过去。”
他沉声说道,送她过去也好,这样也知道她住在哪,她一个人从那肯过来,万一受了欺负,自己也好帮帮她,
“……我也不知道”
她显得更傻了,天色虽晚,但气温丝毫未低,细细密密的汗水从鼻尖渗出来,直看的提伊心头火起,
两步走过去拽下了那碍眼的头巾,随手扔进了尼罗河里,
“哎哎…我的头巾…”
身上的负担实在太重,她伸手去抓,也只抓了个徒劳,那抹土黄色在水里打了个转,随着河水越滚越远…
“你是不是傻?这么热的天你也不怕热死你?要出门,要出门你也得把要去的地方摸清了再去吧?就你这样的,杀了吃肉都怕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