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蒙恬造笔,功不可没
回营房,把它浸在墨水里,兔尾忽然变得十分“听话”,吸足了墨水,写得又快又稳,字迹也越来越流畅。
原来,石坑中的水含石灰质,在碱性水里浸泡后,兔毛变得柔顺了。
因为这只鱼是用竹管和兔毛做的,所以蒙恬给“聿”加上一个“竹”字,称其为“笔”。
从此之后,蒙恬就被称之为笔祖。
“我居然还成为了什么笔祖!只不过是为了书写方便弄出来的小东西。”蒙恬摆摆手不在乎的说道。
“蒙恬将军,你可能不在意毛笔,可是用了上千年。一年多年后,我们也都在用毛笔。
你可是功不可没,才会被尊为笔祖。我著书三十多年,二百多万字的书,全都是用你用毛笔一个一个字写出来的。
如果没有你造的笔,我怎么可能写那么多字!”李时珍说道。
蒙恬一脸震惊,想不到李时珍居然会,写出来那么多字。
而扁鹊则是说道:“”这毛笔,确实好用,要比聿强太多了。“”
在扁鹊那个时代,写字还是在用聿,他是深知聿的难用,也对毛笔很是认可。
笔墨纸砚,被称之为文房四宝,其中笔指的就是毛笔。
吱嘎!
这时,一个身穿盔甲的冲进了月亮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