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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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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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日子。

Z省的案子结婚后,周春梅的那外“男朋友”与同伙不意外的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从她手里骗走的那些钱自然追不回来。

周春梅不仅没有获得赔偿款,还把李圭家赔她的钱贴进去,她们母女俩手里仅剩的那点钱哪经得起坐吃山空。

刘桐自己不想吃苦,唯一的想法就是走捷径,希望周春梅能找再个高富帅男朋友,她能舒舒服服的当富二代的丈母娘。

可惜,经历过李圭的事,与在Z省的遭遇,周春梅在竹县莫说找高富帅,连打光棍的那类人也看不上她。

周春梅在本地不可能找到下家,呆在竹县总是遭人指指点点,她在乐小同学闭关搞研究后的第二年也再次外出打工。

女儿外出打工,刘桐在家,她在周春梅嫁高富帅无望之后,只盼着给自己找张长期饭票。

大约一年半前,她成功找到第二春,恋爱了!

刘桐恋爱的对象就是那个她曾经中意的某个小店的店主,那位也是离婚人士,有个儿子。

小店店主比刘桐少几岁,他的儿子比周天明还少半岁。

刘桐本身就看上小店的店主,与人结识后很快就陷于热恋,两人交往七八个月便走进婚姻殿堂,结为夫妻。

刘桐与二婚丈夫也确实过了数个月蜜里调油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某一天,她的二婚生活美梦被上门接收房子的新房主打碎。

她在有人上门接收房子时坚持自己没卖房子,还报警说别人拿假合同骗房子,结果警察到场一看,新房主手里握有房屋转让合同和房产过户协议等正规手续,甚至还有李圭家与刘桐签的那份协议,也有付房款给卖主的凭证。

直到那刻,刘桐才知道是她二婚丈夫把她的房子卖了!

房产在刘桐名下,卖房自然需要她签字,而房产转让合同书上也确实有刘桐本人的签字。

刘桐坚称自己没有签过字,拒不承认合同,买家直接报警称刘桐和她丈夫合伙诈骗。

刘桐也机灵了一次,同样报警称买家和她二婚丈夫联合作局骗她的房子。

刘桐的二婚丈夫也成关健人物,警察成功将人找到,但男人坚称是刘桐自己同意卖房,还是在银行签的字,他并没有强迫她或欺骗。

警察调查发现,指印确实是刘桐本人的,而字确实是刘桐自己签的。

但是,从银行里的摄像记录和其他几个摄像头记录查得结果显示,刘桐在签字时明显像是醉酒状态,人的神智不清。

从刘桐的情况看,她的样子像是喝了某种叫“听话水”的迷药,所以她当时神智不清,事后也毫无记忆。

如此也符合买家所言——当时房主看着像是重病的样子,她的丈夫说卖房是为筹钱给她治病。

也因此,证明刘桐的二婚丈夫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并在刘桐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哄骗她在合同与房产过户协议和收款单据上签字。

房产是刘柌的婚前财产,她的丈夫那么做是违法的,理论上来合同也是无效。

如此情况下,买卖双方要么私下协商,卖方退回房款,或者走法律程序按买卖合同执行。

房子是刘桐的命,她死活不承认合同,而且她本人也没收钱。

买方要求刘桐的二婚男人退还房款,而男人直接摆烂,说钱赌博输光了,让买主要房。

刘桐也因房子的事,与二婚男人反目成仇。

买家将刘桐和她二婚丈夫告上法庭。

周春梅因为恋爱脑,落得个赔了钱财又毁容的下场,转而刘桐也因恋爱脑,极可能落个鸡飞蛋打。

讲真,刘桐不好过,乐韵挺高兴的,然而她却不能不多想,刘桐被二婚丈夫骗卖房子的事怎么看都不简单。

“刘某人的事也发生在今年?”

“就在上个月。”小丫头问事发时间,岩老答了,又反问:“小丫头也觉得这事有猫腻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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