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入籍
目的主要用于主家账目的统计,同时也算是一份契约的凭据。 另外要重点解释的一下的是,入籍并不是卖身。 在很多朝代最兴盛的时期,入籍其实和现在的入职公司没两样。 比如浚仪曾经出土过一份唐玄宗时期——也就是开元盛世时期的入籍契约。 契约中对于仆役的权益描述甚至多达47条,几乎使用了穷举法。 哪怕在本土现今,也没多少公司能做到这地步。 当时这事儿还上过热搜,被不少人吐槽“也不知道是请的仆人还是祖宗”。 当然了。 这里所谓的仆役权益保障,前提是‘最兴盛的时期’。 偏远地区或者普通时期就得看情况了,封建社会可不是什么好词汇,乱坟岗里多的是冤死骨。 视线再回归原处。 且不说目前汴京对仆役的保障极佳,光出于任务角度考虑,徐云也必然要签下这份协议。 因此面对老都管的询问,他几乎没怎么犹豫,当即一拱手: “承蒙老爷如此厚爱,小人若是推却,那岂不成不识好歹之人了?” 眼见他态度诚恳,老都管的眼中不由浮现出些许满意: “如此甚好,倒也不枉老爷对你的一片怜悯。 你权且听好,府内仆役分成青代立伊四等,每等的职责与地位不尽相同。 例如此前与你打水的小三儿便是代仆,昨日绑缚你的那位汉子则是立仆,老夫与月莲则是伊仆。 你若入籍,需从青仆开始,每月例钱三贯,年末可分少许岁钱。 衣食均由府中供给,小病小恙亦然。 但若是大病恶疾,药费支出就需你自己承担了,可听明白了?” 徐云又拱了拱手: “明白了。” 随后老都管从身上取出了一份契约,递给徐云: “此乃府籍文书,其上有仆役职责,你且自阅,有疑议尽管提出便是。” 徐云接过契约,仔细的看了起来。 实话实说。 这份契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内容也相当公式化。 差不多就是交代了仆役的福利以及职责,明面上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历朝历代的契约文书看上去其实都差不多如此,哪怕是卖身契写的都很人性。 什么待之如家人、对之如己出等等。 实际上。 这种话就跟很多起点读者说“冲你这句话,我这本书全订了”,但几个月后作者后台看到的粉丝值依旧是0一样。 当个乐子看看就好了,做不了真。 全文阅读完毕后。 徐云不怎么犹豫,便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王林,字小纯。 ...... 注: 月末了,求点月票好不好...看在通宵码字的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