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1(2 / 2)

上找突破口,到头来朗姆竟对她生出了疑心。

——在浅早由衣完美地从公安手中带回组织需要的新型药剂、处决叛徒龙舌兰后,对她生出间隙。

卸磨杀驴里的驴都没有她憋屈。

比起把“人生不值得”打在公屏上,浅早由衣更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能杀掉朗姆吗?枪藏在衣服下摆,子弹只用了一颗,最近的守卫在门外,在他听到枪声闯进来之前杀人时间绰绰有余。

入侵朗姆藏身基地的内部网络只需三秒,启动机关,编织谎言,最后抢一辆车逃之夭夭。

不难,一点都不难。

朗姆毕竟老了,浅早由衣的格斗术是警校第一手把手带出来的,她牢牢记得降谷零强调的要领:哪里是要害,哪里最致命,学会调动身体作为武器……

警校毕业考试上,浅早由衣没能发挥好,换成实战是否会得到老师的表扬呢?

多少有一点进步吧,之前她在基地训练室和伏特加对练的时候,大哥难得没露出不忍直视的忍耐表情。

想到琴酒,浅早由衣沸腾的杀意凝结成冷冷的冰雨在她脸上胡乱地拍。

若是听说她杀了朗姆,大哥该怎么想啊。

冲击力不亚于有人说伏特加的真实身份其实是FBI卧底——是连琴酒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菌菇中毒的离谱程度。

浅早由衣怎能夺走大哥对人间真情的最后一丝信任!

她不想背叛组织,她没有打算背叛组织的,都是朗姆的错!

二把手,可恶,老毕登何德何能?要是朗姆和宾加职位对调就好了,薄荷酒当场替天行道。

老东西年纪大了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