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五章 以桃代李、自导自演
出来混,身份都是自己赚的。
余列此身虽然是泥腿子、是杂役,但是他可不想真的在五脏庙中从杂役做起。
特别是根据前些日子,此身在队伍中的听闻得知。
外门弟子一入山门,便可以得到五脏庙提供的秘药,令外门弟子们成功修行。而杂役们想要秘药,就只能积功累德,也要三年,才能够积攒满一份,然后踏入修行道路。
余列若是顶替了眼前这三少爷,入门便可享受秘药,脱离杂役之身,可谓是好处多多,一朝翻身。
至于顶替之后是否会被五脏庙发现……
发现便发现呗,且不谈五脏庙在此身的印象中,并非是个良善之地,此身所在的庄子,其实也就五脏庙麾下数千庄子中的一个,不甚起眼。
到时候余列秘药都已经服下了,山门也拜了,除了庄子的人会前来找他麻烦,五脏庙绝无可能为一个外人出头。
此事唯一的不确定之处,还是在于余列能不能瞒过拜山的那一关。
拜山的信物方面不是问题,余列此身乃是对方的书童,纨绔子弟手中的一干文书、家里亲戚种种,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关键点还在于纨绔子弟乃是第五等的真灵根,而余列只是第七等的伪灵根。尚未修行之人,其灵根不到中流,是绝对不够格正式拜入五脏庙的。
马车边,一干思绪在余列的心间翻滚。
一缕缕玄妙的灵性血脉,也从那纨绔子弟的身,渗透进入他的体内,不住翻滚。
欣喜之色,出现在了余列的脸。
只见他后脑那仅仅两寸长的灵根,以肉眼勉强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的往长起来。
不多时,狗尾草灵根就突破了三寸,来到了中流,算得是第六等真灵根了!
并且灵根外形,其头部变粗变大了些许,穗头沉甸甸了几分,和先前比显得饱满了很多。
余列顿时狠狠的深吸一口气,心中大为欢喜:
“我之神通,果然妙用无穷,能助此身吞食其他灵根,掠为己用!”
只可惜,又过了些许时间,余列惋惜的睁开了双眼,看向对面那狰狞可怖的三少爷尸体。
对方血脉当中的灵根已经被彻底抽出,加持在了余列的身,但是并未帮助余列的灵根增长到第五等,其依旧算是三寸丁儿,达不到四寸。
余列摸了摸头顶,嘀咕道:“你这玩意儿,若是能有一尺来长,那道爷这辈子可就舒服了。”
嗡的,他心神定住,脑后的灵根降下,缩回了脊柱当中。
余列从地爬起来,拍拍手,轻快的对着那三少爷道:“多谢道友!这下子,拜入五脏庙的问题便解决了。”
随后他就走前,将纨绔子弟的衣服扒了个精光,除去亵裤他嫌弃恶心,并没有穿之外,其他的种种,包括发簪、香囊,他全都一一穿戴在了身。
穿戴整齐之后,他又从马车当中取出一面银镜,摆放在车架子,仔细的打量了打量。
有着源自本体的气质加成,余列此刻换了身衣袍,除去面色还显得苍白之外,那叫一个翩翩美少年。
其气质清奇出尘,比躺在地的那死尸三少爷,更像是少爷。
做好这些种种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就逃离此地,去躲避那导致拜山队伍逃散的妖魔,而是背对着来时的方向,端正的坐在车架子。
不多时,一道浑身染血的人影,从远处瞧见了翻倒的马车,面露出大喜之色。
对方年纪大于余列,估摸着十六七岁的样子,长得孔武有力,几乎和成人一般无二,而且在他的手,正握着一口朴刀,刀子篆刻有符文,符文闪烁,宛如血光般涌动。
此刀正是纨绔少年口中,其爹爹赐下的符刀,通体用百炼精钢打造,能吸人血液,重复发挥法力,让凡人持之也能和猛兽妖魔抗衡。
并且吸血足够后,符刀本身的材料还会得到淬炼,变成一种名为“血钢”的宝材。
孔武少年一来到马车跟前,望着那坐在车架的华贵背影,便弃了符刀,跪在地,低头喊道:
“少爷,阿童来迟,让少爷受惊了。”
叫喊了一句,孔武少年面升起杀气,他左右的扭头看,口中恶狠狠的道:“狗尾那厮呢,他抛弃少爷而逃了吗?阿童这就去杀了他。”
但回应他的,是让他瞳孔骤缩,面目惊愕的声音。
余列转过头,笑吟吟的看着对方,道:
“阿童兄,是在找我吗?”
孔武少年愣愣的看着余列面孔,认出了是余列,但是心神一时间又恍惚,怀疑是自己和妖魔搏杀,迷了心智,看花了眼。
因为此刻出现在他眼中的面孔,其压根就不是同乡狗尾那股低贱而畏缩的气质,而是见之就令人觉得出身高贵,绝非田间泥腿子,其气质还胜过少爷不知多少倍。
孔武少年恍惚间就心生敬仰,甚至心甘情愿的就想要拜倒在如此贵人面前,充当犬马。
只是下一刻,他就捂住了脖子,喉管中喷出血沫。
孔武少年指着余列,难以置信的道:“你、你为什么,穿着……少爷的衣服?”
余列捏着自己的解牛尖刀,旋转的抛着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