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灯塔
在麻瓜的考察科研中,设得兰群岛从公元前3000年就有人类活动的印记。
这片海岛曾经数次更换过主人。罗马帝国时期以后的数百年间,维京人基本完全控制了群岛,而在8、9世纪时,古斯堪的那维亚人入侵了群岛,统治该地直至15世纪。再后来,挪威国王将群岛典当给了苏格兰王国以获得经济支持,从此,设得兰群岛正式归入苏格兰版图。
这座英国最北部的岛屿一直人烟稀少,直至今日,这片海域下零散的岛屿上也只有15个有人居住,人口还不足三万人。
如果不是近些年来,那些没事可做的有钱人专爱往偏僻地地方跑,这古怪的行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恐怕,剩下的那些人也会很快的转移到大城市里。
老约翰并不是土生土长的设得兰群岛的居民,甚至不是阿伯丁人。
他来自英国东部的纽卡斯尔,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被征兵入伍,一路辗转,最后,在这片海域上和入侵的敌人交锋。那场惨烈的战斗令他一条腿变得不那么好用了,天气湿冷的时候,受过伤的腿总是酸疼僵硬的厉害,令他难以入睡。
不过,老约翰从没抱怨过什么。
毕竟,为了抵抗侵略,当年他所属的部队在这片海域打了场没什么名气的战争后全员覆灭,只有他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以后,约翰回到了纽卡斯尔。他本以为能够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但等到他回到他日思夜想的家时,躺在卧室床上的不止他的妻子,还有另外一个屁股很白的男人。
老约翰只记得那個男人的屁股很白,却不记得他的长相,因为,在看见这一幕的那刻,老约翰就掏出枪崩了那个男人的脑袋,悲哀地瞧了眼放声尖叫的妻子之后,老约翰逃出了家。
一切都是命运。
老约翰又回到了他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他拿退伍后的津贴在最靠近海岸的镇子里买了套房,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几乎没怎么住过那套房子,他更喜欢缩在,伫立在海崖边的灯塔里。
灯塔的守夜人--这是镇子里的人在知道他是一名阻击过敌人的老兵之后,给他安排的工作。
前些年,这份工作的确还有一点用处,他能为那些迷失在海潮中的渔民们照亮回家的路,但这些年,镇子里的人已经几乎不会下海了,他们更喜欢服务那些来此旅游的游客。这份工作更安全,而且,赚的钞票更多。
咚、咚、咚!
昨夜的冰冷、咆哮地大海仿佛是一场梦,当太阳升起之后,不见边际的大海又恢复了宝石般蔚蓝。金色的阳光撒在海滩上,海鸥沿着海岸自由地翱翔。
锈迹斑斑地铁门被人敲响,也吵醒了腿疼了一夜,几乎没怎么睡的老约翰。
“混小子们,如果你们再不消停,我就当着你们父母的面,用枪管捅进你们PY!”
胡子拉碴的老约翰一边从床上爬起来,一个怒声咆哮着。
在以前,出海归来的渔民们会到这里赠送一些大海的馈赠,以此来表示感谢,但是自从这项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的活动不流行之后,老约翰这里就很少有人来了,只有一些居住在镇上的顽皮的小子们,会跑到他这来询开心。
这些小混蛋们会偷走他晒在岩石上的鱼干,然后拿去喂海鸥,又或者,拿石子砸破灯塔顶端的老式汽灯。
咚咚咚!
敲门声再次响起,而这一次,却让老约翰眼中泛起了丝丝警惕。
那些小家伙们如果真的又来捣乱,那么,他们应该已经被刚才那声叫骂给吓跑,而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再次敲响他的房门!
老约翰顺手取下挂在墙上的猎枪,他冒着腰,一瘸一拐的顺着旋转楼梯下了楼,最后,站在了铁门背后。
咔哒!
子弹上膛,老约翰敏捷地拉开铁门,还未开声,便端起枪管,恶狠狠地指着敲门人的脑袋!
“你们究竟...喔!”
一声惊奇地叫声和着海鸥空灵地啼鸣,飞向高远、湛蓝地天空。
也许是光线黯淡的缘故,灯塔的下层,老约翰客厅显得非常遭乱,四处堆满了鸡零狗碎的物件,而悬挂在头顶的天花板下的鱼干也让房间里充斥着一股难闻地鱼腥味。
“这里和海格的房子风格差不多--”
屋子里没有凳子,阿莫斯塔撩起大衣的一角,自在地坐在了已经发黑的阶梯上,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屋子。
“海格?”
炉子上的水已经烧开了,咕噜咕噜想个不停,老约翰一瘸一拐的拎起水壶,给小天狼星和阿莫斯塔泡茶,听见阿莫斯塔这么说,老约翰粗声粗气地问道,
“他也是看灯塔的?”
“喔,不是--”小天狼星微笑着回答了这个问题,“不过也差不多,他是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
“霍格沃茨?听起来不像是个正派的地方!”
“的确如此--”阿莫斯塔看着这个不论装扮还是性格,都有点鲁莽的老人,忍俊不禁的笑道,“的确不大正派,是个管教问题儿童的学校,不少小家伙毕业之后因为犯罪而被送进了监狱。”
小天狼星白了阿莫斯塔一眼。
一直以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