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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优劣利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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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股文太重形式,是“束缚思想”,难道古人就不明白这个道理?明明知道如此,还是不改,那就一定有不改它的理由,肯定仔细权衡过利弊。像高务实前世的公ns也考申论,考过公务员的人应该知道,申论作文要写好不容易,往往是拉分的关键,内容主要是当今的热点难点,也有固定的格式可套,什么“三段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等。其实这难道就不是现代版的股文么?当然,比较起来,其自由发挥度要稍高一些,但是弊端是高下不好评判。也许从形式上来看,似乎要比股文自由多了,但有时明明觉得写得很好,论述很精彩,却和“标准答案”不符,分数很低。或者同一篇文章,这个人看了说好,换了个人批卷子就觉得是一派胡言,分数很低。

事实上古人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才有股文这样的严格要求,首先形式上统一标准,制定游戏规则,确保公平的取舍,以免惹人非议。股文有格式上的要求,却没有所谓“标准答案”,而且那时候考完的试卷都会发还本人,上面都有批改痕迹,这可是对批卷者的巨大压力,不能不认真谨慎。比起前世的只知道分数,不能查看卷中是改得对还是不对,反倒是公开n多了。

股文有利有弊,总体上看,近代以来对其弊端有过分夸大的嫌疑,而忽视了它在选拔人才、确保公正公平、延续中华传统文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其实,股文真正最大的弊端,以高务实来看,并不在于文体,而在于出题的范围。明清之股文,考题范围基本局限于四书注:理论上五经也算,但实际上考得非常少,写文章的时候,还几乎不允许有自己的思想,只能“代圣人立言”,那就无怪乎“禁锢思想”了。而且考题不外四书也导致后期出题上的麻烦四书翻来覆去每句话都考过了,每句话出题都有不知多少“范文”。结果只好“别出心裁”,搞出各种截搭题,虽然这些截搭题中也有不少奇思妙想、独辟蹊径之题,却也少不得闹出一些奇葩无语的笑话。

其实这几年闲来无事的时候,高务实所做出的大明改革规划里头就有关于科举改革的很多内容,不过那都是在将来掌握大权之后的事,甚至不光是掌握大权还要有巨大的声望以及前期做出的许多铺垫作为支撑,然后才能分步骤、一点一点来改革。

至于说跟前世那些要搞“”的人所想的废除科举,高务实倒是完全没有想过君不见那么多法国启蒙思想家极力推崇中国的科举制?法国启蒙思想泰斗伏尔泰甚至在论孔子中写道:“没有任何立法者比孔夫子曾对世界宣布了更有用的真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超过基督教义的最纯粹的道德”。而法国1793年宪法所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以及法国1795年宪法所附人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宣言都写入了孔子的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分别定义为自由的道德界限和公民义务的原则。把外国先哲的格言写入宪法,这可算是第一例!中国文明当时在法国受到推崇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论语中的经典,如今十分醒目地镌刻在纽约n总部的大厅里,被誉为处理国家关系的“黄金法则”。

不仅是崇拜孔子,伏尔泰对古代中国的行政运行机制更是大加赞扬,认为比之印度、波斯和土耳其的政治统治形式,中国要幸运得多。他说,在这里,“一切都由一级从属一级的衙门来裁决,官员必须经过好几次严格的考试才被录用。在中国,这些衙门就是治理一切的机构。六部属于帝国各官府之首吏部掌管各省官吏户部掌管财政礼部掌管礼仪、科学和艺术兵部掌管战事刑部掌管刑狱工部掌管公共工程。这些部处理事务的结果都呈报到一个最高机构注:应该是指内阁。六部之下有44个常设在北京的下属机构,每个省每个城市的官员都有一个辅佐的衙门。”

因此,在伏尔泰看来,人类肯定想象不出比中国这样的政治形式更好的政府,而古代中国政府更不是孟德斯鸠心目中那样的政府。在这种行政制度下,皇帝要实行专断是不可能的。一般法令出自皇帝,但是,由于有那样的政府机构,皇帝不向精通法律的、选举出来的有识之士咨询,那他就什么也做不成。即使人们在皇帝面前必须像敬拜神明一样下跪,对他稍有不敬就要以冒犯天颜之罪受到惩处,但所有这些,都不能说明这是一个的政府。

为何?因为在伏尔泰看来,政府应该是这样的:君主可以不遵循一定形式,只凭个人意志,毫无理由地剥夺臣民的财产或生命而不触犯法律。所以如果说曾经有过一个国家,在那里人们的生命、名誉和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那就是“n”。执行这些法律的机构越多,行政系统也越不能专断。尽管有时君主可以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熟悉的少数人,但他无法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不认识的、在法律保护下的大多数百姓。

在高务实看来,伏尔泰的说法多少有些“唯中国论”,其中可能有利用中国当时的先进来促进法国革命的意图。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伏尔泰敏锐的发现了限制中国皇帝专权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由于儒家思想的深入人心,从百官到百姓,所有人几乎都成为了监督皇帝言行作为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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