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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3章 改革盐务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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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务实关注盐业不是一年两年了,早在他隆庆三年年底随高拱入京的时候,他就已经在留意大明的盐务问题,只是由于生来屁股就坐歪了,自己娘亲家族就是数一数二的大盐商,所以导致他一直不好插手。,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研究怎么处置盐务问题,或者换句话说,是怎么解决盐务问题中的一些弊端。

但凡对中国古代史的经济部分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古代的盐业从来都是一块大肥肉,但肥不肥本身还不是高务实关注的主因,毕竟他作为一个穿越者,多得是方法可以赚钱,并不一定非要在盐业上横插一杠。

高务实关注盐业的主要原因是,盐业是个民生向的问题,事关国家稳定,而偏偏大明的盐业问题特别大、特别严重。

具体到大明北方之用盐,长期以来的两大主要渠道是长芦盐场的“芦盐”和山西解州的“池盐”,特别提一句,解州西临蒲州,也就是张四维的老家。

芦盐为海盐,解州为池盐也就是盐湖之盐。

张家原本以前也搞过池盐,不过后来因为气候、水文等出现变化的原因,池盐的产量逐渐下降。而到了嘉靖前期,恰好长芦盐场进行改革,张家遂渐渐转向于去长芦发展,并最终基本垄断了长芦之盐。

大明的盐业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实际上也一直都有微调、改革。

具体的改革过程,本书限于篇幅,不便详述我估计了一下,没有五千字说不清,所以只能长话短说,其过程大致有“盐课折布”、“盐场高下互相搭配开中”、“余盐买补”、“盐课折银”等政策变动。

盐课折银大致是嘉靖初年进行的改革后世有个说法叫做“嘉隆万大改革”,算是对嘉靖早年某些改革的一种肯定,这个盐业方面的改革也是嘉靖早期改革的一部分。,

张家就是在这场改革之后进入长芦盐场的。

嘉靖九年,经长芦巡盐御史傅炯题准,青州分司所属济民、石碑、惠民、归化四场盐课继改折布匹之后,又进一步改折白银,“令每灶丁每盐一引,纳银一钱,给商买勤灶余盐补数”。至嘉靖二十九年,沧州分司所属十二个盐场的盐课几乎全部折银。

有没有觉得这个套路很熟悉?是的,这个改革跟一条鞭法很类似。所以早就说了,一条鞭法根本不是张居正的发明,甚至他还不是第一个搞一条鞭法推广的首辅。

这个改制的具体办法是怎样的呢?

“议准沧州分司深州海盈场灶户,内除盐山县近场一十三户办纳本色,其居住真定府衡水县等户,每引纳银一钱。利国等一十一场岁办入津等仓课米,每石征银五钱其海盈等一十三场折米盐价银,旧例七分五厘,今减一分,各征完,赴司类解。”

应该说,盐课改折,既符合盐场灶户群体的自身利益,也顺应了长芦盐政改革的总体趋势。

盐课折银,“纳折色于运司,以给商人”,可谓一举两得。既有效地解决了灶丁因盐斤消融而饱受赔纳之苦的问题,又顺应了商人乐意开中交通便利地区盐场的意愿,从而起到恤灶和裕商的效果。

但是这个制度也滋生出一些新的问题:一是与以往盐场运作模式相比,多出一个灶户卖盐得银的环节,而在此环节中,灶户往往易遭遇盐商蓄意压低盐价的风险。

嘉靖时便有人曾指出:“夫灶之所自业者盐尔。今尽征以折色,称贷倍息,十室九空,往往穷迫逃徙,无以为生。”

二是灶户从盐场的束缚中挣脱出来,离开盐场,改务他业,变得势在必然。特别是在“各场灶滩草场为豪强所侵,或转相买易”之后,失去生产资料的贫弱灶户,无法保证生产,被迫逃亡。

总之,盐课折布、盐场高下互相搭配开中、余盐买补、盐课折银等政策的,是明廷解决长芦部分盐场盐斤堆积场坨,无商开中支取问题的应对举措。但至嘉靖后期,部分盐场最终出现了“有场无灶”的局面,盐场徒有其名。

于是到了隆庆三年高拱回京起复之前,经直隶巡按御史傅孟春奏准,明廷将益民场并入阜财场,海阜场并人海润场,润国场并入富民场,三汉沽场归并丰财场。于是,长芦盐场的场数由明初的24个减至20个,而这里面有17个被张家实际控制,基本上完成了垄断。

这一次盐场裁并,在高务实看来,实际上就意味着长芦盐场的运作模式,已经脱离了国家设定的发展路径。

即:灶户在盐场生产盐变卖所生产的盐换成白银盐场大使向灶户催征盐课银,发展成:灶户离开盐场,不再生产盐回归原籍所在州县,改务他业盐场大使向灶户催征盐课银。

它所带来了的问题是,在实际的催征灶课过程中易滋生弊端。盐场大使分身乏术,势必将催征灶课的任务下派给灶头或总催办理,这又易滋生包揽灶课,肆行加派,任意延挨等弊端。

而州县官员又“以籍隶灶户,自有专责之员,不加约束,以至藏奸纳垢,任意为非,亦情势所必然”。

总而言之,对于灶户、场官、国家三者均不利。所以隆庆三年高拱回京之前的改制,并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高拱当政时期,一来由于高务实此前有过劝解详见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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