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章 把汝裁为三截
弹劾潘晟之事乃是高务实一锤定音决断下来的,那么由谁去弹劾,当然也要由他来安排。
这种弹劾阁臣的事,高务实本人肯定是不会出面的,最起码不会一开始就亲自出面,这是基本规则。
就好比下象棋,没听说起手就动将、帅的。
坐镇中军,策动全局,这才是“将帅”的本职工作,至于冲杀驰骋,自然有手底下的兵卒乃至于车马炮去做。
弹劾这种事,首先安排谁去做呢?当然是监察官员,也就是科道官。
有明一代监察官员的权力甚大,所弹劾的对象亦甚广,不囿于其品级和地位。举凡皇亲国戚、勋旧百僚,乃至基层皂吏、青衿士林,甚至同署官员,监察官员一律可以弹劾。
纵观大明两百年,弹劾事件生成的背景和契机也名目繁多,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特点。既有在重大政治事件背景下的弹劾,也有在某些特定制度背景下的弹劾,还有对官员个人作风行为之劾。
从的记载来看,大明朝弹劾案发生最多、最密集的时代乃是隆庆朝——你没看错,正是老好人、小蜜蜂的隆庆时期。
隆庆时期,平均每年有12.5件弹劾案被记录进了,乃是大明朝建国以来的顶峰;其次是宣德年间,平均每年发生11.3件弹劾案;再次是景泰年间,平均每年记录下10.375件弹劾案。
“人气圣君”崇祯帝的记录不高不低,平均每年7件。
有着“大礼议”的嘉靖朝,被记录进的弹劾案反而只有每年4.67件。这一点,乍看颇为诡异,其实不然。
首先“嘉靖”时期很长,高达45年之久,而大礼议是嘉靖前期的事,后期由于嘉靖帝的权谋手腕,虽然斗争激烈,但朝局本身还是比较平稳的。尤其是严嵩当政时期大权独揽,一般人当然也就不敢胡乱弹劾了。
反过来这就可以解释隆庆朝的弹劾案为何格外多:隆庆头一年,徐阶与高拱斗法,双方从“小兵”一路弹劾到“主帅”,就已经创造了记录;后来高拱回朝,帮隆庆收拾乱局,少不得也要弹劾几个不配合工作的。
偏偏隆庆皇帝本人又英年早逝,这样一来,弹劾案当然就显得很密集了。
实际上,原历史中弹劾案被记录进最多的数据是万历创下的,在他4年的统治生涯中,里一共被记录进240次弹劾案;其次就是万历的爷爷嘉靖帝,一共记录了210次;再次则是正统年间,也有12次之多。
神奇的是朱元璋的洪武年间,在他31年的统治生涯里,只出现了63次弹劾,平均每年约等于两件。
统计这玩意并不是闲着没事做,而是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明代官员履行劾奏行为的情况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明初诸帝在位期间,政治形势整体平稳,政治斗争不甚激烈,弹劾行为大体在一种较为平稳有序的制度框架内运作。
宣德后弹劾次数逐渐增多,并在正统间达到最高峰,这是因为英宗时期宦官佞幸大肆干预朝政密切相关。
到了弘治朝,再度出现回落迹象,这应是弘治中兴、政治气象有所改良的结果。
此后直到明末,总体来看,可以说弹劾行为愈发泛滥,始终处于居高不下的境遇,由此亦可见明代后期政治斗争之惨烈。
明初、明中都已经是过去式,高务实虽然编过,对此心知肚明,但却不甚关心,他真正关心的还是当前。
或者说,是嘉靖之后的朝局走向。
以原历史中而言,嘉靖之后的大明朝就算是走向了后期阶段。在此期间,政治事件可谓此起彼伏,直到明末亦不显颓势。伴随着这些重大的政治事件,弹劾在其中更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几乎与每次政治事件相始终。
除各种重大政治事件之外,在某些特定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如科举考试,以及对官员进行任免、考核、廷推,乃至官员致仕、夺情之时等,也可觅得弹劾之踪影。
在这些制度运作当中,伴随着官员的升降迁擢,政治利益的天平出现倾斜,势必也会产生争斗,弹劾便在这种情况下孕育生成。
从的记载来看,最常见且威力最大的弹劾,大概有如下四种:一曰京察之劾;二曰廷推之劾;三曰夺情之劾;四曰科举之劾。
重阳大会时,张一桂想到用回头去查科考弊案的方式找王锡爵的麻烦,也是由于科举之劾威力巨大的缘故,至于王锡爵的数次考官生涯没什么小辫子可抓……那是另一回事,并不意味着张一桂的思路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针对具体对象的可操作性不强”。
而这一次高务实要针对潘晟发动的弹劾案,则正是四大弹劾案之一的“廷推之劾”。
所谓廷推,是指当朝廷中的重要官职空缺时,由廷臣推举人选以备皇帝任命的制度。
按明制,大臣入阁或受廷推,或奉特旨,执行时“内阁……廷推上二人”——也就是内阁提供两个人选让皇帝从中挑一个用。
当然了,皇帝也并非就只能从这两个人选里挑,如果他实在对这两位人选都很不满意,也可以让内阁重新拟定人选,甚至干脆绕过内阁直接“中旨入阁”。
由于名额较少,故争议不可避免;加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