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丁亥京察
次日一早,高务实按照昨日答应皇帝的话,回到户部衙门视事。昨日皇帝的圣旨虽然是一道中旨,但既然高务实已然接旨,这道旨意就要在司礼监、内阁和六科存档,而这一过程还要通过通政司,因此内容也早已传开。
在皇帝一日三诏命高务实出而视事的前提下,高务实回到户部是没有问题的,旁人也说不出什么闲话来。真要说的话,皇帝的第三道旨意本身才是焦点,高务实接了这样的旨意要是还不肯出来,那才是大新闻了。
户部衙门有程文和胡执礼在,这几天倒也能基本维持正常运转,虽然积压了一些需要高务实审核批准的行文,但小一点的事都处理得干干净净,省了高务实许多麻烦。
至于需要高务实这位尚书亲笔签字用印的“部覆”级公文,一共也就七八封,都工工整整摆在了高务实的案头,甚至两位侍郎还写了条陈,对这些公文做了简单的介绍和批复建议,让高务实体验了一把看票拟的感觉。
虽然正式出仕不过六七年,但前世的经验与做观政的经历毕竟不是白给,再加上还长期审阅京华的内部文书,使得高务实看公文的速度非常快,不到半个时辰便把这七八道公文的部覆写完。
他正要把程文和胡执礼请来,就“两署十一司”的具体设置安排等事再商议一番,却忽然收到消息,说皇帝大清早便把内阁诸位阁老以及吏部尚书杨巍、左都御史沈鲤等重臣宣至文华殿召对。
然后过不多时,便从宫里传出消息,丁亥京察即将开始。
京察,是有明一朝所开创制的定期考察南、北两京官员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太祖时期即已经开始了对京察的尝试,但其施行却是根据皇帝的个人意志而时兴时废,直至英宗正统初年才形成一定的制度经过英宗、景帝、宪宗、孝宗四帝的不断调整与尝试,最终在武宗年间形成固定的“六年一察”的固定制度。
在京察的年份相对固定后,又有众多其它的因素对京察的具体时间产生影响,主要包括皇帝的个人意愿、天象异动、权臣涉政等方面。
本次丁亥京察,按例应该是年初就要进行,但年初时皇帝的主要精力花在了“究竟从哪里砍开支”上。紧接着就出现了西北之乱,因此京察就耽搁了下来,直到今天忽然被皇帝提起对于京师百官而言,这有点像是遭到了偷袭。
京察的职责由众多部门和官员共同承担。在其中发挥最主要作用的部门是吏部和都察院,吏部尚书和左都御史是负责京察的最主要官员吏部考功司、都察院河南道和吏科三衙门的长官,则共同承担了京察的初审职责。
一般而言,京察的裁决大多在初审时做出,而由吏部尚书和都察院左都御史主持堂审之时,仅对个别关系匪轻的人另行区处。换句话说,吏部尚书和左都御史是“掌总”的,主要针对高官或特殊官员,绝大多数的“察”,实际上是由吏部考功司、都察院河南道和吏科来完成。
京察的施行包括堂审与自陈两个方面。堂审针对的是五品及以下的低级官员,而自陈针对的是四品以上的中高级官员。
在堂审之前,需要经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有时候全程耗时几近半年,因此这些工作通常会提前进行本次丁亥京察也是一样而真正的过堂审理仅耗时一天。中高级官员的自陈则不需要太多的准备。
堂审和自陈后,皆需以皇帝的名义进行批复,而后科道官方可“拾遗”。待吏部对拾遗的结果进行复核并报皇帝终裁,京察便告结束。
与其他重大事情的处理原则一样,京察的结果同样受到多方面的影响。
皇帝在大明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于官员的去留、奖惩,拥有一言而决的“终审权”,在京察中当然也是如此,手握最终决定权。
内阁作为辅政机构,自严嵩以来,阁臣迄今都凌驾于吏部之上,因此其在京察中的影响不容小觑吏部作为官员的主管机构,又是京察的主要负责机构,对京察结果的影响显而易见都察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吏部配合抑或牵制。
至于像高务实这样的各衙门堂上官,因为拥有填注考语之权,同样也能在京察中对本部属官给予一定程度的关照当然你要打压的话也很“顺便”。
高务实之所以这么早就得到消息,也正是因为他乃户部堂上官,拥有对本部属官的考评之权。不过他并不打算真的行使这项权力原因很明显,他才上任几天就被劾闭门了,直到今天才出来视事。
正经的说,他其实只做了五天户部尚书,所以他打算把这项权力下放到程文和胡执礼手中,他本人权当是个代笔的,照着他们二位的意见写评语就是了。
或许是京察的消息来得太过突然,高务实出而视事就不算什么大事了,甚至连风头正劲的“正国本”事件也不得不给丁亥京察让位。
所有人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吏部显然是暴风的风眼。
吏部尚书天官杨巍刚回吏部打了个转,立刻借口与内阁商议本次京察之要点而再次回了宫里,去文渊阁的内阁大通房躲风去了。
不过,他人虽然溜去了内阁看风向,但他身为实学派的旁系,能够混到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