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南察风波(卅八)质变
人,自然是以山西人为主。明末的“晋商”就是如此和清军发生了联系。
冒用他部名义,与大明展开马市贸易和封贡来往,一贯叫作“挟贡”、“挟赏”,这种现象在当时蒙古、女真各部里都很常见。比如说当察哈尔部与大明关系紧张时,明朝对他关闭马市。察哈尔就长期冒用内喀尔喀巴林、乌齐叶特两部的名义,到广宁挟贡,到开原马市挟赏,明廷对此也并没有过多干预。
在鞑清入关前,清军和清军的八旗买卖人,就是借助土默特的名义,到大同和张家口来和晋商做贸易,利用的是当年隆庆和议后开边塞马市的有利条件。张家口当地一些晋商,就在明朝地方军政官员的许可下,和冒土默特之名的清军做买卖。
至于晋商出长城,到塞外甚至后金境内去活动,包括所谓向后金“提供情报”等描述,则没有正史依据,都是无根据的传闻。
换句话说,贸易是有的,不仅后来有,其实现在就已经有了。但要说这就是卖国,至少从大明的法律层面而言,却还谈不上。
察哈尔现在也被禁止贸易,但察哈尔有好几个渠道可以获得大明的产出,包括与土默特某些非把汉那吉直属部落的“走私”,包括以内喀尔喀两部名义在广宁李成梁驻地合法私市,乃至于在东侵叶赫之前从叶赫手里获得此前也说过,叶赫经常充当二手贩子。
但申时行知道王锡爵这个说法是故意混淆贸易性质:察哈尔从土默特、叶赫乃至于内喀尔喀获得大明产出,都是转手买卖,相当于多了一层“经销商”,价格上肯定不那么划算。
大明之所以此前也没怎么追究,理由也在这里:既然禁肯定禁不住,让察哈尔多花点冤枉钱也不算太亏,睁只眼闭只眼也过得去。
然而这一次曹簠所言的情况却不同,李成梁这次恐怕是直接和察哈尔进行的交易,虽然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但可想而知的是,原本那一层“经销商”的利润肯定被李成梁和察哈尔分吃了,双方都可以赚得更多。
而这样一来,大明朝廷方面还能满意吗?显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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