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宫里宫外(圩一)板荡识诚臣
这么一条谣言,竟然使当时很多博学多才、阅历丰富的人也对此深信不疑。
朱翊钧本人也经历过一次着名的谣言,不过这话多少有点不准确,因为这则谣言实际上发生在他爹隆庆帝在位时。
隆庆元年,大明民间一度流传着朝廷要到江南采选秀女进宫的谣言,一直到第二年,谣言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变本加厉,甚至说寡妇必须要伴送秀女入京。
一时间,不论富贵人家还是贫苦人家,凡是家中有适龄女子的,不问贫富贵贱,一语成婚。后来据《紫桃轩杂录记载,有户人家找了匠人为自己的女儿缝制嫁衣,当嫁衣做好,准备成婚的时候,却发现女婿已被别的人家抢去婚配了。
无奈之下,这户人家居然干脆就将女儿许配给这位匠人。可见当时民间有女儿的家庭急于让女儿完婚到了何等地步。
除了这些适龄女子外,就连寡妇也是纷纷嫁人,彼时有句诗是这么描述的:“堪笑一班贞节妇,也随飞诏去风流。”然而最后事实证明,这些都只不过是空穴来风,可惜知道真相的人们早就为时已晚,许多女孩嫁了人才知道对方的年龄比自己大出很多,也有一些嫁给了不靠谱的丈夫,甚至后来被卖身青楼,真是让人不胜唏嘘。
至于皇帝造谣,这个大家都很熟悉了。什么刘邦的母亲在湖边做梦梦到与神仙交合,因而生下了刘邦;前赵开国皇帝刘渊向世人宣称自己是太阳精之子,号称刘邦第二;朱元章的母亲陈氏怀朱元章的时候,有天夜里梦到一位神仙给了一颗仙丹让她服下去,到朱元章出生的时候,屋里遍布红光,邻里以为发生了火灾,纷纷赶来救火……这都是耳熟能详的皇帝自我造谣。
那么,当谣言四起的时候,当政者又是采取什么措施来治理的呢?就如刚才王家屏所言,“历代治谣之法无外乎数种”。
首先便是通过严刑峻法打击制造和散布谣言者。比如西周厉王时期,厉王找到卫国的巫师去监听群众,如发现有不利言语,则把他们杀掉——这便是王家屏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典故来历。而秦朝时,秦始皇也曾下令:“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谣言诽谤者族诛。”
不过这种处置刚才王家屏也评价过了:“最是无用甚至有害的。”
事实上,中国历朝历代在社会安定时,对谣言的处置都会稍有放松,“广开言路”成了最通常的做法。
比如汉文帝即位后,对朝政加以整治,就下诏废除了诽谤妖言罪。他还在诏书中特意解释,说朝廷设置有进善言的旌幡和议论是非、指责过失的木牌,其作用就是让进谏者畅所欲言,讨论治国平天下的事。
然而现在的法律却规定议论是非会被当做传播荒诞不经的言论,并以此治罪,这会使得群臣无法将心里的话说出来,皇帝也不知道自己的过失,这是不可取的,因此他要废除这一条规定。
另外,汉文帝还在诏书中针对百姓解释说百姓有时互相邀约集结诅咒皇上,官吏认为这是大逆不道;倘若他还有别的言论,官吏又认为他在诽谤。然而汉文帝认为,这只是因为小民的无知,因为无知而被判死刑,他认为这很不可取。
到了诏书末尾,汉文帝还特别强调“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即对他们不予治罪。可以说,汉文帝的陵寝连绿林赤眉都不敢去挖,那的确是有原因的。
至于最后王家屏所说治理谣言“最善者,则莫过于‘听歌谣于路’。”这法子也是汉朝的旧法。
这里说的其实是通过采纳谣言中的民意,来对腐败进行打击。据《三国志·魏武帝纪裴松之注引的《魏书记载,汉灵帝时期曾下诏“敕三府举奏州县政理无效,民为作谣言者免罢之”,意思是让三公举报政绩太差以至于使老百姓作歌谣批评的那些官员,并对这些官员予以罢免。
显然,这就不同于秦朝对待谣言严苛的制度,汉朝的做法是绝不能一棒子打死,反而要将其视为了解社会的一面镜子。因此在汉代,“举谣言”就成为地方官一个重要的职责,朝廷规定官员们需要做到“听歌谣于路”。
总而言之,王家屏这番话的意思就是当朝者面对谣言,首先自身需要端正态度。
谣言的疯传势必会让人人心惶惶,使社会动荡,这是母庸置疑的。但是面对这种情况,执政者如果能做到端正言行,冷静下来了解谣言产出的基础,然后向百姓认真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则谣言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比如说汉成帝时期,由于当时经常发生的地震、大水、日食等现象,民间也是谣言四起,但成帝对此没有严厉打击,反而先做了一番自我反省,然后端正自己的言行,罢斥了一批不作为的官员,同时改良政治,并派官员巡行天下,向百姓说明情况。
最后结果呢?是在消除谣言的同时,也对社会治理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就是非常好的先例,也正因为汉朝在这方面表现很好,所以王家屏将汉朝“听歌谣于路”的应对谣言之法作为“最善者”。
朱翊钧也没料到自己这番话居然引来一顿教训,更坏的是他还不好反驳这顿教训。他本来是打算先拿出架势镇住阁臣们,然后再施以君恩,让阁臣们服服帖帖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