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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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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听懂,小心翼翼道:“那您的意思是?”

陈益:“我们希望你出庭作证。”

老板一惊:“啊?这……”

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却没有作证的法律责任,遇到拒绝的只能去做思想工作。

很多人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又没什么好处,何不选择事不关己呢?

陈益明白这一点,开口道:“老板,我和你说实话,此案是一起凶杀案件,而且还是一起复仇凶杀案,过程非常复杂我不好多说。”

“你的证词对被告非常重要,影响到他的量刑,而且很有可能是数年。”

“我个人,很希望你能出庭作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老板:“我……”

他还是很犹豫。

自己守着个汽车修理厂小日子过得不错,实在是不想牵扯到刑事案件之中,何况还是一起凶杀案。

“我……我可以拒绝吗?”他试探性问道。

陈益无奈:“可以。”

老板:“那我……就不去了吧?”

他不想得罪刑警,但确实不想去。

陈益沉默了一会,起身道:“好吧,抱歉打扰了。”

老板也是起身:“不打扰不打扰,您辛苦,真是不好意思,没帮什么忙。”

陈益在门口停了一会,转身掏出一份资料递给老板。

“你看一看,就当……听一个故事吧。”

老板下意识接过:“啊?”

陈益两人离开了修理厂。

站在大门口,陈益点燃一根香烟,看着前方国道来来往往的车辆,久久不语。

方书瑜轻轻拍了拍他,说道:“没事尽力就好,作为刑警,案子查清楚也就行了,何况你还帮他找了律师。”

陈益:“我也不只是为了帮他,这起车祸对案情很重要,细节不能遗漏。”

当一根香烟抽完,他掐灭后摆手:“走吧。”

就在两人准备离去的时候,修理厂的老板手拿陈益刚才所给的资料,奔跑追来。

“警官!警官!”

陈益停住脚步回头。

老板指着资料道:“这件事是真的?”

陈益点头:“当然,我以刑警身份向你保证真实性。”

得到肯定,老板深吸一口气,沉声道:“那我愿意出庭作证。”

“来修车那个人就是王八蛋啊!我作证!”

陈益露出笑容:“多谢。”

……

一个月后,唐一安的案子正式开庭,不公开审理,所有涉案嫌疑人和证人悉数到场。

此案复杂久远,细节线索众多,导致审理过程持续了三天还是没有结果。

郑洋非常负责,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懈怠,每天都要研究卷宗到深夜,为下次开庭做好准备。

终于,在二十天后,此案宣判。

唐一安犯故意杀人罪,诬陷罪,因情节较轻数罪并罚,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周之月,李胜国,司马敬犯包庇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

双方,皆表示不予诉。

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哪些情况是情节较轻呢?

大概有五种。

第一,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如果嫌疑人是在受到不法侵害的过程中,出手过重将受害者杀死,符合情节较轻的判定标准。

第二,义愤杀人。

受害者恶贯满盈,其行为已经达到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被嫌疑人私自处死。

这种情况在历史还是很常见的,多发生于父母和儿女之间,比如父母对不忠不孝的儿女,儿女对罪大恶极的父母。

第三,激情杀人。

主观不存在杀人故意,但是在受害者的刺激下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人杀死。

这种情况,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受害者的严重过错,导致嫌疑人情绪强烈波动。

其次,嫌疑人必须是在精神受到强烈刺激下,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最后,作案时必须是激愤的精神状态,当场实施,而非冷静后。

第四,因受害者长期迫害。

这种情况有案例,是妻子长期遭受丈夫的严重家暴,愤而杀人。

第五,受嘱托杀人或者帮助他人自杀。

安乐死国家是不允许的,哪怕受害者强烈要求嫌疑人协助,嫌疑人无奈动手,也是犯罪,也是故意杀人。

此情况,可认定情节较轻。

唐一安的案子,符合情节较轻的标准。

法庭内,在判决书念完的那一刻,唐一安似乎很是意外,下意识回头看向旁观席。

那里有伍雄和陈益等人的身影,视线重点放在了陈益身。

他知道,陈益这段时间应该没少为他的案子跑前跑后。

其实刑警抓到人审完任务就结束了,后续的事情跟他们没关系,怎么判他们也管不了,陈益此举有着个人主观因素在里面。

“谢谢。”

这十三年的时间里,对他有恩的人实在太多了,恐怕穷极一生,也无法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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