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六十五章 败北
属于毁誉参半的程度,再说得严重些可以到了声名狼藉。
不过这一切都不足以让李梦龙自己在意,他内心里还是相当平和与淡定的,甚至可以说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只不过一旦当众哭出来,最先遭不住的就是李梦龙自己了,这已经不是社死的程度了,根本就是想要让他去死!
所以哪怕被活活打死、被允儿讹诈到破产,李梦龙也不可能这么干的,坚决不流一滴眼泪!
允儿还不知道自己躲过了多大的危机,否则一旦让李梦龙哭出来,她也妥妥的是个罪人呢,以死赎罪的那种!
幸好两人达成了一致,允儿分分钟抹干了眼泪,带着温暖的笑意安抚了周围大伙的情绪,甚至还隐隐替李梦龙洗白了一波。
只能说允儿处理类似的情况是真的有经验,不过接下来就轮到李梦龙,他是不是也要展现出自己的诚意才行?
简单同允儿沟通过之后,李梦龙也拿出了自己的专业素养来。
在被圈内艺人匿名投票最想要搭档的经纪人中,李梦龙连续数年得到了第一的桂冠。
尽管许多艺人看中的是他手里的资源,但他的专业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李梦龙很快就找到了其中的漏洞:“在没有同公司报备的情况下,你怎么可以出去接私活呢?尤其是这费用也被严重克扣,你不仅仅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公司也被你连累了!”
一番语重心长的批评让允儿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呢,她知道这都是李梦龙的借口,但为什么听着那么逼真呀!
这不会是对她林允儿的警告吧?
拜托,她很是恪守自己的合约呢,但凡是合同规定以外的事,她是一项都没有做,李梦龙应该是知道的呀!
所谓的接私活,确实是艺人与公司之间经典的矛盾,核心原因无非就是大家都想多赚一点。
尤其是从艺人的层面而言,明明是通过自己人脉拿到的活动,为什么偏要分给公司一部分?甚至很可能还是大头给公司!
而公司这边给出的理由无非就是前期的投入啊、公司的运营啊这类的说法。
简单来说双方都有道理,所以还是按合约办事最为公正!
允儿的做法看似在破坏条约,但她拿的这价格本就是一个玩笑,公司那边不可能看上这点小钱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啊,李梦龙现在就代表公司来同老板娘谈判了,别以为自己随意“勾结”公司的艺人来打白工,这是不道德的!
准确说只有公司自身可以欺压艺人,外人谁来也不行!
看到了李梦龙的强势,允儿愈发有自信了呢,现在就下去同老板娘对峙,看看她能说出什么来。
按照允儿的预期,老板娘应该前期强势,但随着李梦龙摆出道理,对方的气势愈发微弱,最终颤颤巍巍的把多余的钱递上来。
而允儿也想好了自己的应对,她绝对不会要这笔钱的,尽管这是她的劳动所得,但她就要竖立一个高风亮节的姿态来。
她不仅仅不会要钱,反而还要把钱狠狠地摔在老板娘脸上,就是如此的嚣张!
至于说她这么做会不会被打,那就不好说了,毕竟只是猜想,允儿想要做到这一幕,需要的配合简直不要太多。
而老板娘也就是最开始按照允儿的预期进行,态度异常强硬!
不过后续就超出了允儿的计划,老板娘竟然一直维持着自己的强势,反而是李梦龙那的语气越来越弱。
拜托,他可是来找麻烦的,强硬起来呀!
李梦龙也很想这么做,他已经在尽可能的摆事实、讲道理了,但对面那女人冥顽不灵,这让他也很是难办。
允儿整个人缩在李梦龙身后,她可不敢去直面老板娘犀利的眼神,总觉得在对方眼里,自己就是个忘恩负义的混蛋呢。
从老板娘的角度来看,这么想也可以理解,先不说她好心收留允儿,至少在开始工作之前,该有的收益都是提前告知过允儿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欺骗。
倘若允儿不满意,中途完全可以随时脱离嘛,为什么非要工作到最后?
而且有问题就来好好商谈,为什么又要把李梦龙给弄过来?是想要让事态变得更为严重吗?
重重误解让允儿也很难去解释呢,她现在是进退维谷,似乎怎么做都不大合适。
只是她的依靠让李梦龙错误领会了对方的意思,这是在催促他快点加码?
“你就别这么固执了,公司可是有法务团队的,哪怕这方面找不出问题,允儿也还有茫茫多的粉丝,他们可就没有我这般好说话了!”
李梦龙拿出了压箱底的手段来,话说这也是艺人手里威力最大的警告与威胁了。
类似的情况都不用艺人亲自下场怂恿,只要散步一些似是而非的情节,自然会有“热心”的粉丝带队来替艺人讨回公道。
按理说面对这种威胁,老板娘是没有任何应对的可能。
但经不住人家有骨气呀,宁可这店不开了,也不可能接受这种无良威胁的,所以说她需要现在就把店铺关停吗?
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薄命态度着实是吓到了允儿,哪怕是开玩笑的,这也让两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