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这种位置,当然是优先留给自己所熟悉的未来万人迷程好了,这种能赚钱的机会他自然不会忘了这个经常与自己说着圈内八卦的好朋友。
毕竟他目前所熟络的内地女明星总共也就程好一个。
而且,程好所在的中戏可是妥妥的人脉大户,他这带着宣传新时代京剧文化的名义过去,还是顶着华纳的名头,中戏怎么都不会糊弄他,估摸着还能让他在国内收获一票大龄正直艺术家们的欣赏。
内地出身、内地长大、内地上的大学,现在要发达了还不忘在专辑里“夹带私货”宣传传统文化,妥妥的根正苗红。
这以后要上新闻不就有人背书了吗。
虽然现在内地娱乐圈低人一等,但深知未来娱乐圈重心是会一步步向内地转移的周易自然要提早过去占位置。
靠着自己这根正苗红的出身来一把雪中送炭,不比未来锦上添花强吗,还可以把自己打造成了内地音乐圈的门面人物。
“这个没问题,然后呢?”
重心压根就不在那什么京剧上的周建辉压根就不在乎这些,他现在唯一重视的就只有《快乐崇拜》与《不得不爱》这两首得到了李偲菘大力推荐的歌曲。
其他的随周易折腾,只要这两首质量不跌就行。
“北大也得回一趟,还有我老家,我有几首情歌取景地就在三个地方走就行了,其他的在宝岛这边弄就OK。”
得到了应允的周易笑了。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他是个俗人,追求的东西自然也俗气。
别说什么两地来回跑浪费钱,反正浪费的也不是他的钱。用华纳的钱装自己的逼,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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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戏,某女生宿舍。
素面朝天的程好正端着脸盆推门而进,放在口袋里的手机顿时就响了起来——定睛一看,来电显示的备注赫然是“大萝卜”。
看着室友们那齐齐从被窝里探出的脑袋,迎上那一双双意味深长的眼神,略显心虚的程好眨了眨眼:“那个什么,我先去接个电话。”
“哟哟哟,我们的程大美女害羞了啊。”
“就是就是,这个点了还给你打电话的,是不是又是上次你说是你弟弟的那位大帅哥啊~”
“啊~我的好弟弟,姐姐好想你~”
“……”
室友的起哄令程好红了耳垂,羞恼之下旋即恶狠狠地瞪了她们一眼,放下脸盘后转身离开了宿舍,引来一阵娇俏的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