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消息和倒霉的马军
下手不一样,托尔可是直接炸了尖沙咀警署的。
他也在尖沙咀警署待了一年多了,陆启昌这个人也打过几次交道,当然清楚对方为人不差,再说哪怕他看走了眼,陆启昌其实是个坏人。
但是尖沙咀警署四十三条人命,难道都是坏人吗?
是的,开完会不过半个小时,又有几个警员被医院宣布治疗无效死亡,现在离警署袭击案子才过去几个小时,最为关键的二十四小时还没有过去,可以想见,尖沙咀警署的实际死亡人数肯定还不止这个数。
“我可没有说错,不过这家伙可不是一个只杀该杀的人,他只是行事特别嚣张而已,就连炸警署,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警员被两人一抢白,这次倒是很快再次接过了话题,只见他从手里的文件中抽出其中一份报道。
“早在前不久,这家伙就接了一个马来西亚的暗杀单子,目标人物是当地富豪,因为被黑帮勒索,所以躲到了当地警局避难。”
“接过也是这个托尔接到了任务,他没有选择潜伏或者偷摸暗杀,也同样是大摇大摆走进警署,然后一路从办案大厅杀进富豪藏身的安全屋,直接用炸弹炸死了对方,再从警局里面单枪匹马杀了出来,同样把警局给炸了。”
“我靠,这么猛,这家伙是闯警署闯出经验来了是吗?”
听到这条消息,就连一直都不怎么在意的张品,都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马来西亚警方的战斗力他是亲自接触过的,很多时候比起港岛很多枪手组织都差很远,可一个警局里面的人肯定不会少,单枪匹马面对那么多敌人,还是在自己的主场。
对方竟然能杀进杀出,也难怪这次来尖沙咀警署袭击的时候,会特意背两背包炸弹在身上了。
“嚣张,我倒要看看他能够嚣张多久,既然他自己都没有隐藏的意思,那么赶紧去给我查一查,他现在的位置在哪里?”
卓景全听到对方是一个这么嚣张的人,反而松了一口气。
他不怕这种疯疯癫癫,好像根本不怕死的嚣张家伙,他就怕那种做了一笔买卖,马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家伙。
再疯癫,实力再强,在子弹面前又能够怎么样。
而作为大佬,他什么都不多,就是手下人多枪多。
......
最近马军的日子很不好过,因为脾气差,加上太过冲动,总是喜欢暴力殴打嫌疑人,他被投诉科盯上了,不仅连续三四年没能升职,连警署都换了好几家。
没办法,这家伙只要是上班,甚至不管上不上班,平均三天就会有五个投诉,有他在,整个小组每年的考核不用说自然是倒数,这样一来,连部门长官都升不了职。
这一次更是直接把一个犯罪嫌疑人打成了弱智,马军已经想象得到,自己阿头在想办法把自己踢出去警署了。
马军不是不知道自己这样不行,但是港岛现在的环境,一线警员本身就面临很大的压力,而他们面对的犯罪分子,一个个也不是吃素的。
如果不是他身手不错,那么现在就不是投诉这么简单,说不定早就盖了女王的国旗了事。
但是马军却一直都没有改,因为他相信一个真理:警察抓贼,天经地义!
他只是痛恨自己能力不够,不能抓更多的贼,同时也觉得,自己只要努力破一个大案子,一定可以在警署出头的。
为了不再出现被人赶出警署的情况,这一次他连续肝了三个多星期,终于让自己找到了一个大目标。
他进入警队七八年,之所以被投诉这么多次,还能继续当差,也同样是靠了这份敢打敢拼的能力。
现在他带着耳麦,坐在副驾驶位置,车子没有发动,而是停在一个巷子的转角处,后座还有三个警员,每人都是全副武装,拿着冲锋枪,身上穿着防弹衣,做出严阵以待的样子。
“李sir太小气了,不就是因为一次投诉嘛,凭什么就要我们休假,如果这次人多一点就好了。”
几人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因为他们得到了一条大线索。
绰号“大贼”的叶欢,在二十多天的时间内,伙同同伴连续抢劫多家珠宝店,现在他们已经把赃物全部处理掉,钱也拿到手,准备找渠道逃离港岛。
为了能够升职加薪,马军在得到这个消息以后,就立刻向自己的顶头上司汇报了,但是因为他前段时间把犯罪嫌疑人打成弱智的原因,上司并不相信他,而且要他停职反省。
为了抓住最后的翻身机会,马军选择自己独立出来完成任务。
不过还好,他虽然性格暴躁,但是每次遇到事情就冲在前面,而且很讲义气,在警署也不是没有朋友。
另外几个警员就是相信他,所以一起来帮助他的。
几人问到了叶欢团伙的藏身地点,却不清楚对方到底住在哪一间房。
对方作为悍匪,藏身的地方当然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这是一座很老的房子了,长长的一排,有四个楼梯可以上去,每一层又差不多有三四十间房子,这里龙蛇混杂,是流氓地痞,道友赌鬼以及偷渡客最喜欢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