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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千金归家 十一 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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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父察觉到院子里气氛不对,也在门口听了一耳朵,刚好听到了儿子最后一句话。他顿时皱起了眉。

说起来呢,羽毛有身契,确实是个丫鬟不假。也就是他们家门楣低,才想着把人聘回去做儿媳。罗父的想法比较实惠,羽毛年轻貌美,应该能卖个好价钱。他立刻道:“想回就回吧。”

他看向一脸不赞同的妻子:“如兰是同乡,咱们在百多里外遇见,本身就挺有缘的。能帮就帮一把。”

于是,罗家几人带着羽毛和曹如兰母子踏上了回乡的路。

楚云梨听说了这件事后,忍不住一笑,低声吩咐了管事几句。

论起来,借回村里的那些银子可都是于府的,怎么都不可能是罗大江的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楚云梨让人去讨债,本也正常。

要是让罗家占了这个便宜,就算她愿意,于新兰也绝对不肯。

*

罗家人离开之后,于父总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些,唯一让他堵心的就是那胡临安三天两头的来,经常都撞着饭点。

本就是旧友之子,人家又没说要占女儿便宜。他不高兴也只能忍着,还不好把人撵出去,只得将其留下一起用饭。

再坐在一起,难免就会说话,于父听他谈吐,愈发替老友欣慰。

这一日,胡临安又将于父哄得眉开眼笑,趁着于父过去吩咐管事之际,他悄悄冲着楚云梨眨了眨眼睛。

楚云梨瞪他一眼:“你收敛些。”

胡临安一脸无辜:“我要是不哄,他什么时候能答应将你嫁给我?”

其实很快的。

于父想让女儿生下孩子接手于家生意……且不说于新兰已经不年轻。他年纪渐大,这孩子还是要亲自教养长大,他才能真的放心。

比如这两日,于父已经悄悄在请媒人帮着说亲。自家不缺银钱,他要求不高,希望那人长得好,会哄人,还得聪明。

前两者比较好找,但最后那条件……聪明人也不能答应来入赘呀。

再说,真找一个聪慧之人,不是知根知底,于父能放心才怪。

所以,媒人觉得这分好处棘手的很。于父在听完了媒人的话后,也知道这人不好找。

两人低声说了几句,于父回头就看到靠在一起的两个头。他轻咳了一声。

那边二人立刻分开,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于父看在眼中,不知怎地,心里反而更憋了。

送走了胡临安,天色已经不早,于父看了看外面马车,道:“新兰,今儿就到这,咱们先回去。”

父女俩难得早回家,都想回去多歇会儿,结果呢,刚坐下不久,就有人来禀告,说外头有一个大腹便便的女子找上门。

彼时于父已经昏昏欲睡,管事不忍打扰,便先报到了楚云梨这里来。

“要生了?”楚云梨心中狐疑,之前没这事啊!难道她的到来还多出来一个女人?

管事颔首:“看那样子,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要临盆。”

“把人请进来。”楚云梨裹上披风,直接去了外院。

找来的女子一身红衣,身形丰腴,肌肤白皙细腻,脸上还上了脂粉,眉眼间有一股风尘气。肚子高高隆起,因为衣衫穿得薄,楚云梨还能看到那肚子上有隐隐滚动的痕迹。

这孩子应该是真的。

但问题是,孩子他爹是谁?

楚云梨开门见山:“你来找谁?”

女子未语泪先流,软软跪倒在地:“姑娘,我来找你哥哥……他……卫郎他……他说要来接我的,我等啊等,等啊等,先前不敢打听,也是这两天才听说他已经不在……呜呜呜……他这一走,我和孩子怎么办?”

说到后来,已然泣不成声。

楚云梨愕然。

于新兰回来已有半年,于家长子离开了大半年。算算时间的话,他倒是很有可能会留下这么个孩子。但他人已经不在,孩子到底是谁的,也不能只听这女人的一面之词。

楚云梨用手撑着下巴:“你们在哪认识的?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中还有何人?他又是怎么碰的你?”

一连串的问话,红衣女子倒也不慌,她是郊外画舫上的花娘,出身是卑贱,但却从未伺候过人。刚好她挂牌的那夜就遇上了于家少东家。

接下来,少东家将她放在了心上,时常前去探望,更是买了个宅子金屋藏娇。

宅子买在郊外的半山腰上,人迹罕至,平时只有一个小丫鬟伺候她。也不许她打听外头的事。因此,她才会在人没了大半年之后才得到消息赶来。

听着没哪里不对,楚云想再多问几句时,得知消息的于父赶了过来。

他有些激动,看着面前女子的肚子:“真是我儿的子嗣?”

出了这么多事,他算是看明白了,子嗣那是越多越好。尤其儿子走了后,只留下这一条血脉,若是真的,他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孩子护好,让他平安长大。

“是。”红衣女子名秋月,她轻轻摸着肚子,满脸的慈爱:“卫郎说,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如果您知道的话,一定会高兴的。但……妾身的身份实在上不得台面,迟迟不敢来见您……”说到这里,她眼圈又红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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