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寇可往,我亦可往!
可太实诚了。
“六婶,源仔不在也不能让您白跑一趟,这样吧,咱们先把合同签了,回头让他自己去邵氏取支票,也顺带看望看望六叔……”
咦,这个胖子这么好说话?
办事很草率啊。
万一我拿着合同走,事后不承认怎么办?
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多虑了。
别提她背后的邵先生,就是方小姐自己,那也不至于因为五百万赖账。
想到这,方小姐心思一动。
对别人不会赖账,对李清源可就未必了。
既然如此,那就先签吧……
方小姐并不是自己来的,她还带着法律顾问呢。
拿着基金合同审了又审,生怕里面有什么坑,直到确定没问题后,方小姐才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盖上邵氏的公章。
至此契约已成,合同一式三份,邵氏正式成为了易象基金的持有者。
最关键的是,连五百万都没给呢,就达成了和林少入局TVB一样的效果。
拿着那份合同,方小姐行色匆匆,再次找到了邵毅夫。
哪怕知道红颜办事妥当,六叔毕竟老成持重,还是先拿过合同看了一遍。
但只是翻开上次那一页,他就眼皮直跳,有种不妙的预感。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私募基金,投资主要用于债券、股票、期货三类,该券种风险波动较大……】
玛德,小鬼和老子搞偷梁换柱?
幸好没给钱!
就在邵毅夫想着如何赖账的时候,TVB的新闻播放出一段娱乐采访。
画面里,一身风衣的“许文强”,正和什么人在打电话。
“六婶,放心投,我炒股票有一手的,对对,你到佳艺就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