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的发现
定没戏了。
“看来山里的豹子还是太少了,现在山里估计也就这两只,”
陈凌当然也想找别的豹子。
可惜山里没有那么多豹子,他有啥办法。
豹子少,是以前打得太狠。
老虎不好抓,就抓豹子,很多人认为入药可代替虎骨用的。
虎骨酒可壮阳,强腰肾,是异常珍贵的宝药酒,这样的东西向来是能卖大价钱的。
这样的功效,加上稀缺,什么时候都是高价货。
……
“他们下套子应该就是往西边鹰爪岭去了,那我就往北走吧……”
陈凌想了想,往北面的大山深处行去。
扎营的营地的位置是在湿地附近的山上。
营地西面有一道挺深的山涧,需要绕道走,往西可以到达鹰爪岭。
而往北,山脉越发高大。
陈凌很少往这边深处走,这次也是来逛逛,看看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另外就是,找完豹子,让狗找野猪的时候,两条狗的反应也是指向的这个方向。
“我去,这边我算是来对了啊,这里的松鼠也太多了。”
刚走入北面的一座大山,没走几步远,陈凌就目瞪口呆,因为根本不用它下套子,黑娃小金两个就跑来跑去,抓了一只又一只松鼠回来。
这简直是比抓兔子还简单。
在以前没人抓松鼠卖皮子的时候,松鼠这东西,可以说是山里除了野猪之外,最泛滥的东西了。
像是松鼠这类小猎物。
用枪打的时候是很少的。
由于它们小巧灵活,用枪很难一击便中,布置陷阱诱捕反而更容易一些。
再一个,考虑到皮毛要卖,那是肯定不能用猎枪的,这种用来卖皮子的小东西,一有枪眼子,就不值钱了。
看着眼前被两只狗叼到跟前放成一排的松鼠,陈凌满意的笑了:“看来这来的人少的地方就是好啊,跟拿麻袋捡钱一样。”
再看看两只狗下嘴的地方,还挺小心翼翼的。
“不错不错,卖皮子的钱就是你俩的伙食费了,加油干。”
他这话让两个家伙顿时兴奋起来,摇着尾巴在山上抓起松鼠来,抓的那叫一个起劲。
等陈凌身上挂了一串松鼠,洞天也放了不少之后,连忙叫它们停下别抓了。
这两个家伙,也太好湖弄了,说到伙食费就兴奋成这个样子。
“呜汪~”
绕着山林走了一阵,小金忽然警觉的支棱起耳朵,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快速沿着陡峭的山坡跑下去。
一直跑到了两座山峰之间,一个山垭口形成的狭隘过道前,躁动不安的在地上嗅探起来。
黑娃也紧随其后,嗅了一阵,便凶狠的低吼起来,似乎异常的愤怒。
陈凌急忙走过去看,这个山垭口大概有七十公分左右宽,在两座山峰之间形成一个狭窄的通道,此处阴凉潮湿,长满青苔与野藤。
但这个过道
“好家伙,这是个天然的兽道啊。”
陈凌一看惊讶极了,“而且还是通用的。这个是野猪的脚印,一群过去的,这个是鹿留下来的脚印,也是一大群,这个是啥东西的脚印不认识……”
“汪汪!”
两只狗看陈凌过来后只顾着乱看,就焦急的扯着他的裤子让他看自己发现的脚印。
“咦?这个是……豹子脚印?”
陈凌惊喜的看着地上浅浅的梅花脚印,但很快他就摇摇头,豹子的足趾是前五后四,这个明显和豹子不一样。
再看两只狗焦急的围着这个脚印打转转,对其他的脚印视而不见,陈凌勐的想起一个东西:“这是猞猁的脚印。”
听刘广利说,大猞猁比豹子还精明,豹子经常换地盘,猞猁不是。
凡是有猞猁的地方,附近肯定有鹿活动的必经之处,也就是鹿的兽道。
鹿不是今天走这条路,就是明天走。
猞猁只要找到了兽道,它可以待到后天。
一直等到鹿从这儿过。
这是老猎户用朴素的话来形容的猞猁的精明和强大的耐心。
它们找到猎物的兽道,可以埋伏两三天,不吃不喝不动。
成功后便可饱餐一顿。
猞猁爱吃兔子和鹿。
最近两三个月之内,是鹿类交配的旺季,这段时间它们活动频繁,是猞猁出猎的绝佳机会。
“汪汪汪~”
两只狗还在愤怒的叫着,围着猞猁留下的脚印打转转。
陈凌还是难得看到它们这么愤怒的样子,估计是上次遇到猞猁受挫了,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吧。
“我在这儿先下个套子,看看行不行,能不能抓得到它?这玩意儿可是机灵得很。”
陈凌摸摸两只狗的大脑袋,安抚道。
然后远远的走开,到山林生起一个小火堆,摆弄着两条钢丝绳。
一番处理之后,才开始在这处天然的兽道附近布置套子。
不然气味太明显,野东西不会上当的。
最后放饵的时候,他除了用鸟儿之外,还大胆的用了洞天的鱼类。
丹顶鹤那么喜欢吃,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