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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下狼窝抓一筐狼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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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到了深秋,王存业就要进山挖药材了。

挖天麻、葛根、野山药。

采五味子、拐枣、野菊花。

这就是他们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了,到了什么季节采什么药,不然总觉得心里会空落落的。

“咱家的酒卖的不赖,今年我本来想再给你摘几筐子五味子酿酒的,也没搞成,看来只得等明年秋天了。”

老头叹了口气,很快又被山林中零落挂在枝头的野果子吸引。

指着几棵野柿子树说道:“这几棵树上的柿子没让鸟祸害掉,你留个记号,过段时间就能来摘柿子干了。”

挂在树上天然形成的柿子干,比自家做的柿饼味道也不差多少。

挂霜后,吃起来香甜筋道,口感和红薯干挺像,适合当零食吃。

陈凌走到树跟前,仰头看了看,柿子表皮有些发蔫、起皱。

“这还没成柿子干呢,不过打了霜了,这时候吃也行。”

说着便摘下来几个,递给老丈人俩,自己也剥开吃。

这时候的柿子并没坏掉,只是果肉中水分变少,糖分变多,里边是那种黄灿灿的糖心,掰开两半像是果脯一样,很甜很好吃。

翁婿两个边走边吃,黑娃则是带着小金到处乱窜,不管猎物大小,见到就要逮回来。

可惜入冬之后,食草的野牲口开始南迁,像是鹿啊,獐子啊,赤麂啊,是越来越少。

连它们两个想找这类大猎物也很费工夫。

王存业把黑娃小金逮回来的猎物捡到筐子里,非常赞赏的道:“黑娃真勤快啊,换成别的公狗,配完之后管你生不生,养不养的,根本理都不理。

我那小公狗到了能配狗的时候,也不知道能不能学来黑娃一成。”

“嗯,这个应该不成问题,有它好大哥在前边做榜样呢。”

陈凌笑笑,对两只狗道:“你俩先别忙活了,赶紧头前带路,掏完狼崽子咱们早点回家,山里冷得很。”

老丈人也笑眯眯的挥手道:“快带路快带路,听了一路喜鹊叫,今天这趟肯定顺风顺水的,我老早就想看看那些小狼崽子了。”

黑娃就冲陈凌吐着舌头摇摇尾巴,转身率先小跑而去。

小金则不紧不慢的跟在两人身旁。

看着满山的红叶,再往上走,两人两狗走了半个多小时,直到前方可以看到一处山崖的时候才停下。

这山崖并不陡峭,反倒非常平整。

几棵被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老松树下,是一个巨大的怪石,远远地看过去,像是一块趴在山崖的大蛤蟆。

这是除了狼叼岩之外的另一处险地,名叫蛤蟆崖。

蛤蟆崖之险,是以前的时候,这附近毒蛇比较多。

“好家伙,真会找地方啊,原来是搬到蛤蟆崖这边了。”

陈凌看到小金在大树下的几个大脚印旁边冲他摇尾巴,黑娃也是在前方停下脚步来,满眼讨好的看着他,这就不用多说了。

狼窝肯定就在附近了。

王存业走近瞧了瞧,确实是狼的脚印,“搬的也挺远了,我还想着它们是往北边的大秦岭那边的大山里搬的,没想到是绕了个弯子,跑南边来了。”

如果狼叼岩是在农庄的北边的话,那这蛤蟆崖得在西南方了,可不是绕了一大圈。

山里的狼狡猾,它们的狼窝多是造在很隐蔽的地方。

没经验的人是找不到狼窝的。

陈凌翁婿两人有黑娃带着,沿着山嵴下去,快速向蛤蟆崖靠近过去。

这狼窝就在蛤蟆崖

穿过树丛后,一块大石头的

陈凌在狼窝洞前,蹲身向里面瞧去。

这狼窝的洞口能容一人进去绰绰有余,但是极其深长,起码得十几米、二十米呢。

“嗷呜~”

黑娃蹲在狼窝洞口仰脖长嗥,低沉又绵长的叫声,很快让狼窝里躁动起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洞内传出一头头狼小声哼哼唧唧的声音。

这不是小狼崽子的叫声,是母狼知道黑娃来了,在向它撒娇。

但是这些哺育期的母狼警惕性太强。

在距离洞口三四米的时候,察觉到陈凌翁婿这一老一少的在外边,就立即龇着白森森的牙齿,低声吼叫着朝他们发出一阵威胁之声。

这就是产崽儿之后的母狼了。

护犊子是这些母狼、乃至整个狼群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和责任,到了这时候,任谁来也不行。

哪怕黑娃不断“汪汪汪”的叫着让它们放心,也无济于事。

陈凌两人在洞口,只能看到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在洞里闪烁着。

渐渐地,它们退回洞内了。

陈凌看着它们越缩越回去,以他的耳力,还能听到洞穴的深处,一声声奶声奶气的小狼崽叫声。

这一阵阵小奶音让他禁不住蠢蠢欲动,搓搓手催促道:“黑娃,去把你的小崽子叼出来几只,每窝留个一两只就行,快去快去。”

黑娃的一双眼珠子瞪得大大的,歪歪脑袋看了他一眼,直到小金叫了两声,才明白他是啥意思。

黑娃不比小金,聪明归聪明,但对数字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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