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百兵之王
见郁淇珊已经快杀到自己近前,盖斯知道自己再说什么都没用了,女人是铁了心要占自己的便宜!无奈之下,他只好抽身后退,同时警惕地防备着女人。
郁淇珊可不管那些,盖斯退的快,她的速度更快!女人脚下三步并成两步,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已窜到前者的近前,女人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手腕连连抖动,其手中的软剑瞬间便挽出数道剑花。
寒芒乍现,如果水银泻地一般,煞是好看。可是,这种美丽也是致命的。
眼见郁淇珊的攻击而至,盖斯早有准备,别看他人高马大,但却异常灵活。只见他左躲右闪,倒是把前面两剑给躲了过去!可第三剑他后退的时候,还是稍微慢了一步。只听扑哧一声,软剑挑开他的衣服,将他胸前豁开一条不深不浅的口子。
嘶!盖斯顿时倒吸了口凉气,胸前火辣辣的刺痛感,让他眉头一皱。他忍不住低头一看,自己胸前的衣服已经完全裂开,上面沾了不少血迹。
虽然一招便让盖斯受伤,但郁淇珊脸上并没有太多的喜色!虽然,她并没用全力,但刚才那招却也用了六成的实力!本来她以为这样就能轻松战胜盖斯,可现在来看,是她轻敌了,盖斯能够杀进半决赛绝非是偶然。。
“看来自己要打败他,还得费一番手脚了。。”郁淇珊心里想着,却没有再急着发动攻击,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盖斯可不是傻子,他趁着这个时机,直接举手,向场外的巴布鲁示意,自己要用武器!这,也是他不得已的选择!因为,他发现自己不用武器,根本不是人家郁淇珊的对手,自己只能被动挨打,到最后肯定是必输无疑的。而有了武器之后,虽未必能赢,但至少有一丝胜算。
之前,是因为盖斯自己表示不需要武器,因此,巴布鲁并没有打断比赛。而此时,前者提出要用武器,这符合比赛规则,巴布鲁也随即中断比赛,询问前者要使用什么武器?
盖斯向擂台的两旁看了看,两侧的架子上,摆放了各式各样的冷兵器!对于这些兵器,盖斯并不熟悉,更是从来没有练过。他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哪一种武器?!
见他选了半天,还没作出决定,台下的人们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有人大声喝道:“我看你还是别选了,直接投降得了,反正你也是淘汰的命!”
“是啊!浪费大家的时间!”
闻言,盖斯脸色一阵红一阵白!见状,巴布鲁叹了口气,忍不住追问道:“你到底需要什么武器?”
盖斯看了一眼巴布鲁,又瞧了瞧郁淇珊手里的软剑,他想了会儿,指着右侧架子上的一杆银黑相间的枪矛,说道:“我选它。。”
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众人才发现他选了一把长矛!这是华夏古代的一种冷兵器,属于一种长柄的刺击兵器,杀伤力很大,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有“百兵之王”之称!
不过,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之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而且比起剑、刀等武器来说,它也不方便携带,因此现代中人几乎很少有人会使用这种武器。不过,古代却是十分受欢迎,例如三国时期的赵云、马超,南宋时期的岳飞都是使用枪矛的高手。
话又说回来,盖斯此时选择它,并非是因为他会枪术,而是他单纯地认为,选择别的武器,他也未必会用。但是枪矛的话,虽说他也不会使用,但至少有一点,它的长度很长,比大多数武器要长的多!
这在战斗中,可以让他获得一些优势,但也仅此而已。
按照他的要求,巴布鲁找来工作人员,将他选择的那杆长枪交给了盖斯的手中。后者在手中掂了掂,又随意地挥舞了几下,感觉十分顺手,脸上也随即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巴布鲁看了一眼他,忍不住问道:“现在可以恢复比赛了吗?”
盖斯想也没想,当即点了点头。而另一边,郁淇珊也微微点头,示意自己没问题!
巴布鲁不再说话,身形退回到原位。
“来吧!”等巴布鲁一离开,盖斯便对着他不远处的郁淇珊说道。看他脸上的表情,仿佛有了武器之后,他便可以战胜后者似的。
可郁淇珊却并不为所动,仿佛没听见他的话一般。
见状,盖斯,眉头微微一皱,他确信女人听见他的话了,可是她为什么不攻过来呢?难道,是因为自己此刻有了武器,她开始忌惮自己了?可转念一想,盖斯又觉得不太可能,毕竟女人的实力摆在那里,就算自己有了武器,也未必会占到什么便宜!
但不管如何,女人此刻已经没了之前的气势,这对他来说,总归是一件好事!
想着,盖斯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他突然大喝一声,接着,提枪而上,人没到女人的近前,手里的枪矛倒是先刺了出去。。
虽然,他以前从没用过枪矛,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简单的用法他还是会使用的!
郁淇珊之所以不主动进攻,就是因为女人明白,盖斯的身手十分灵活,简单的攻击不太容易伤到他。但若是后者反过来攻击她的话,倒是很容易暴露出破绽,这也会给她一些机会!
此时,见盖斯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