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龙首寺
两支队伍分道扬镳。
收到了古家商队结算的费用后,任宁便按着之前定西城外的承诺,把钱分了分。
另外他还把抓捕落霞山通缉犯的赏金也按着将士三女眷一的比例分了下去。
女眷们摆着手纷纷推辞,都有些不好意思拿钱。
毕竟抓通缉犯她们什么贡献也没出。
“拿着吧。”任宁笑得和颜悦色。
“都说成功的男人背后有群默默支持的女人。要不是各位婶嫂和姐妹们心灵手巧,一路上作出一顿又一顿美味,大伙可没有力气抓通缉犯!”
“因此你们的功劳可是大大的。”
“就是,都是一家人,拿着吧。”将士们跟着起哄。
他们分到的钱相当于多了整整大半年的军晌,自是没什么不满的。
女眷们才笑着收下。
分完钱,护灵旗竖了起来。
马大力看着旗子,默默地擦了把汗。
四年一度的送灵回乡,几乎每个方向的队伍都会选择护送同行的商队,以获取一些酬金。
虽然大家都这么做,但实际上属于公权私用,并不合事宜。
有次还曾被游走各郡的监察御史发现,结果当年守塞大将被御史狠狠参了好几本,差点被招回京述职。
自那以后,要塞方面虽然并没明令禁止,但将士们再干这种活时都变得低调了许多。
想到这,马大力神色复杂。
他看了看不远处骑在追风背上的背影。
别人都是偷偷发财,也就这愣青头不管不顾地杀了一路。
不过年轻气盛嘛,可以理解。
呸!
马大力差点抽了自己一巴掌。
年轻气盛个鬼。这家伙分明年少老成,而且从来不气盛……
天气明朗、道路通畅、心情愉快,似乎队伍前进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这路走起来还不错。”雷二呵呵掏出一壶酒水,痛快地给自己灌了一口,又俯下身去给他的红马奔雷喝了些,“如果没什么意外,五天后能赶到龙首山。”
熟路的人纷纷点头。
星落郡是龙兴之地,龙首山便因此得名。
相对于茫茫的落霞山脉,这座山十分普通,既不算太大也没有太高,山上更没盘踞着穷凶极恶的山贼土匪。然而地处要道,它的名气反而比落霞山脉要高得多。
到了龙首山,星落郡也就不远了。
五天后的下午,队伍风尘仆仆赶到了龙首山下。
任宁看看天色,离开了驿路,领着队伍向山上走。
按照规矩,送灵回乡的队伍归途中需要找间香火鼎盛的大寺庙,请高僧们给英灵设道场念往生经。
龙首山上就有这样一座寺庙。
龙首寺早得到了消息。队伍刚离开驿路不久,任宁就见到须眉全白的方丈领着弟子们在前面候着。
知道车队疲惫,双方稍稍接触也不多说话,僧人们连忙过来帮忙推车,慢慢往山上走去。
任宁感概不已。
龙首寺是间大寺,常年香客盈门。眼前上山的路石头铺就,除去中间宽大的车马道,旁边还修有供人上下的阶梯。
不知比一些郡的驿道要好上多少倍。
雷二同样也在左张右望,他压低了声音。
“老任,听说这条上山的路一共三千六百阶,是寺庙僧人作完功课后自己刨路基、挖石头,一寸一寸修起来的。整整修了八年,从没向官府要过一分钱。”
任宁下意识往西北望去。
迷雾郡那帮尸位素餐的地方官真该被填进车辙去当路基。
车队紧走慢走,夜幕降临时,终于到了半山腰的龙首寺。
佛寺宏大,停靠任何大型商队都不是问题。而且到了佛门圣地,不用再像以前路上停车时把车队围成圈,再派人时时盯着。
僧人们也早作好了准备。车队刚停下来,他们一些就开始围绕着装载了棺木和骨灰的车子布起道场、念起经文来。
这些都不用任宁管,他仔细巡查了一遍才去吃斋休息。
第二天早上,任宁找到准备做早课的方丈。
“方丈大师,小子从西凉带回两枚狼牙,其中有枚是狼王牙。听说狼王牙开光后能护佑主人。不知方丈大师能否帮下忙?”
方丈刚给英灵念了一晚的经,已经两眼通红。
他仔细看了看任宁的面容,见他长得平和大气,便点头把两枚狼牙都收下。
正常道场作起法事来,少则三天多则十天半月。任宁他们等不了那么久,然而再急也得到第三天佛法结束才能离开。
第三天早上,方丈把开了光的狼牙还给任宁,给他说了几句吉祥话,便领着徒弟匆匆离去。
任宁不是佛信徒,拿狼牙开光也只是突然想起当初斥候营高德明的叮嘱,其实并不大当回事。
他翻来覆去地查看,然而瞧不出所谓的高僧开光有什么区别。
无意中用金手指一瞄。
绿值25。
任宁愕然。
以往这狼牙都是无益无害的黄色数值,开了光居然变成绿色。
他仔细查找,才发现自己的狼王牙多刻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