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君臣交锋(三)
怒了天子,但天子有怒,臣子之过,所以臣自请受杖刑,以赎其过。
可是臣是治《孟子》的,《孟子》里清清楚楚的写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臣非圣贤,可臣知道,若是不能真真正正以孟子的大道来约束自己,这《孟子》不治也罢。
所以臣愿为触怒天子而受刑,但不会改变臣一言一行。”
说着曹昂重重拜到地上。
无论是灵帝还是赵忠俱是大惊,曹昂竟然宁愿受刑,也不愿稍稍弱一下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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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二人哪里清楚,当曹昂预料到有可能被灵帝拉出去打屁股,都快高兴疯了,这可是大明官最喜欢的“廷杖”啊。
老子要开创历史了。
到时候传扬出去,曹昂因不愿阿谀天子而自受杖刑,单是“风骨”两个字就跑不了。从此以后,只要提到为臣气节,就绕不过曹昂。
甚至曹昂可能提前一千多年引领廷杖风潮。
如此惠而不费的事,不就是打顿屁股,打曹昂十次屁股也愿意。
灵帝当然不能因为曹昂不愿意说好听的就杖刑一位列侯,这是从未有过的事。而且灵帝也看出这曹昂属“滚刀肉”的,脑壳硬,不砍脑袋,根本奈何不了他。
可灵帝能杀一个誉满天下的有功之臣吗?不能。
所以灵帝只能不跟曹昂计较,甚至生硬地扭过话题道:“你给朕讲讲张角的事吧。
汉末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