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朱颜:"你打算怎么处理沈新,杀了他?"
何小云:"杀了他太便宜他了。"
朱颜好心提醒:"如果有人报警了,警察很快会查到你的。"
何小云:"我一个坐过牢的人还会怕警察吗?放心,我不会让警察找到他的。在警察来之前,我会解决掉。"
"你要跟他同归于尽吗?可千万别做傻事。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
"我还年轻吗?看看我这个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还有未来吗?在我有生之年,我已生无可恋,复仇是我唯一要做的事情。
让这些真正的**逍遥法外,我做不到啊!我不甘心啊!
"同归于尽?呸,他也配,同归于尽的应该是他和那些同伙。"
我要把他们加著在我和阿秀姐身上的加倍奉还给他们。我不但要他们死,还要将他们的罪行曝光。这也是我请你来的原因。你一定会帮我的,对吗?"
何小云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个信封,"大作家,这个交给你。"
"是什么?现在可以看吗?"
"可以。"
朱颜从信封里拿出一张照片和一页纸。
照片上是两个年轻的女孩。
"高的那个是阿秀姐,另外那个是我,这是我们刚刚到a省的时候照的。"
照片上的阿秀五官娟秀,高高的个子,梳着马尾,旁边的何小云有一头浓密的短发,齐眉的刘海,
照片上的两个女孩笑得很开心。无忧无虑。
她们第一次来到大城市。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和幻想,还有希望。
她们那个时候的年纪比现在的自己还小。
而那张纸上是何小云写的一个声明,她列举了以沈新为首的一伙人残害阿秀和她的罪状,说杀死他们是因为他们罪有应得,自己为了报仇,所有的事情都是她做的,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云云。
后面还有她的签名和大拇指印。
"大作家,让你见笑了,我写得不好,大体意思写明白就行了。"
如果朱颜不知道何小云的事情,看到这个肯定会觉得好笑,还以为是儿戏,可现在她不这么想,这个瘦小的女子心中有一个执念,她活着就是为了复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死我不怕,
我如果死了,说不定还能够在网上红一把。呵呵!"
依依:"你如果能够把这些仇人都彻底干掉,肯定能成为网红,这些臭男人死一百次都不为过。我那个时候干掉那对狗男女的事情还登了报纸呢,好歹我也出名了一回,虽然干得不彻底,虽然代价有点高。"
朱颜看着她,依依说话做事有一股彪悍劲,跟她的名字一点都不搭,虽然是网名。
依依:"大作家,我也杀过人,坐过牢。不过是我心甘情愿杀的,用现在流行的话就是渣男和小三被我抓个现行。我当时那火就腾腾腾地直往上冒,拿起刀就往他身上招呼,哎!只可惜没把他杀死,太遗憾了。后来我判了三年,就这样跟小云成了狱友,呵呵!"
依依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
朱颜:果然彪悍。
何小云:"哪有心甘情愿去杀人的,你这都是被逼的好不好?"
依依:"我是跟你比嘛,你是被人冤枉的,我是自己要杀人的,没冤枉。"
何小云气结:"有这么比的吗?"
转向朱颜道:"她那个丈夫,简直太渣了,如果喜欢别人,离婚就是了,可他又不离婚,还把依依辛辛苦苦挣的钱拿去挥霍养情人,回来对依依则是又打又骂,别看依依人高马大的,其实性格温顺得很,还想着让他回心转意。后来...
依依:"还是我来说吧!后来他甚至还把情人带回家来,我是忍无可忍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正好一起给他们办了,要不是那娘们跑得快,不死也得残,就我男人挨了两刀,也没死,邻居很快就把我拉开了。"
依依:"大作家,我是个乡下粗人,说不上道理,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受着,我没怨言,只是可怜我女儿,那时候她才两岁。"
朱颜:"那她现在呢?"
依依:"我坐牢之后她一直跟我父母在一起,现在已经上小学了,我偷偷去***口看过,很可爱..."
何小云:"大作家,依依跟我都是粗人,不一样,她有女儿要照顾,所以她不能出事,她出现在这里的事情,你一定替她保密。"
朱颜点点头。
依依:"保不保密都无所谓。如果不是小云,我这条命早就没了。在接受劳动改造的时候,大冷的天我掉进河里,是小云跳下来把我救上岸的,你看看她的个子,再看看我,可以想象...小云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一下可是彻底坏掉了。"
何小云:"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
依依:"怎么不提,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小云要报仇,我当然义不容辞。可是小云说我有女儿需要照顾,不希望我参合进来。"
"你的父母年纪大了。说不定哪一天就不能照顾你女儿了,你这个当妈妈的再出什么事,你女儿到时候怎么办?"
"所以我拼命的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