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华夏黎明》(三)区域
5万平方米,居住区面积为2万平方米,人口据推测大约是八十到一百人左右,聚落中心存在用于祭祀的广场,居住区房屋均门朝向广场分布。
姜寨遗址内有5组建筑围绕广场分布,以大型房屋为中心,建筑组中又有以中型房屋为中心的更小单元。
整个遗址中最小的房屋,居住面积一般低于5平方米,室内设有火塘可供2到4人居住,属于聚落最基础的居住单位。
中型房屋面积为20至40平方米,设有火塘可供10余人居住并有窖穴,说明食物的储存和分配权力掌握在这一级别的单位中。
大型房屋面积一般超过70平方米,最大可达130平方米,内设有火塘而外部有牲畜饲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