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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跃马入皇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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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桃歌的记忆里,永宁城的街道很宽,能容纳六辆马车并排而行,可入了城之后才发现,今日的街道,窄到仅容纳两辆马车并行。

只因两旁站满了百姓。

若不是禁军维持秩序,或许早就将大街占满。

尽管人多到数不过来,可奇怪的是整条街鸦雀无声。

他们都在等,等英雄凯旋而归。

张燕云将马速放的很慢,脊梁挺得笔直,雨势渐大,模糊了视线,却能感受到街道两旁百姓的炽热眼神。

大宁输的太久了,有多少年没打过胜仗了,张燕云不仅打了胜仗,还将诸国挨个揍了一遍,重铸王朝荣光。

这对于好战的大宁而言,不亚于旱季时的一场甘霖。

于是百姓们想看看,究竟是谁,率领十八骑战无不胜,究竟传说中的兵仙长得啥模样,能调教出一支纵横疆场的常胜军。

那名胯下骑有白马,穿着三品武官朝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就是燕云十八骑主帅?

或许是气度加持,有的人觉得他英武不凡,符合印象中的兵仙形象,有的人觉得他贵气逼人,天潢贵胄不过如此,也有人觉得他长相普通,只不过骏马和官袍在增光添色。

千人千语,各有定论,可谁都不曾后悔,冒着雨迎接十八骑入城,淋着雨一睹张燕云真容。

尽管雨越来越大,淋成透心凉,淋到打喷嚏,但心中那团火焰,依旧旺盛如初,不会熄灭半分。

这就是大宁,武德充沛的大宁。

有的甚至双膝下跪,不住磕头。

张燕云迎接着百姓膜拜,表面笑眯眯波澜不惊,其实心中澎湃如海啸。

他是张家丢弃的弃子,是靠着母亲讨饭养大的小叫花,是没力气没胆色的戍边小卒,相比于李桃歌,他才称得上是苦命人,受过百般凌辱,受过摧残践踏。

谁又能想到,十五年前的张家弃子,十三年前的小叫化,八年前的东疆小卒,竟然成了大宁最为仰仗的武将。

只有张燕云自己清楚,肚子里藏了多少委屈和悲愤,花了多少心血,拼了多少勇气,才走到今日这一步。

跃马入皇城,冠剑锦衣行,他等的就是这一天,将所有冷眼嘲笑统统还给这世间。

张燕云做到了。

于是他笑的很开心,嘴角止不住上扬。

有雨水掩护,谁都看不出其中夹杂的泪水。

尽管十八骑还有五营人马没有赶到皇城,可张燕云等不及了,迫切想要见到天下人为之动容的模样。

他实在憋屈的太久了。

张燕云一手拎住缰绳,一手摁住剑柄,骄傲说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桃子,把背给我挺直了,让八大家族瞧瞧,让百官和百姓瞧瞧,弃如敝履的废物,也会有誉满皇城的一天!”

李桃歌精神抖擞道:“云帅,直的不能再直了。”

张燕云再次傲然说道:“叫后面的兄弟披好甲胄,亮出兵刃,给永宁城的人开开眼,咱十八骑是何等的威武雄壮!”

“是!”

李桃歌恭敬答应一声,朝后面嘶吼道:“云帅有令,披甲,出刀!”

燕字营,云字营,掠火营,魔风营,神刀营,神枪营,接连戴好甲胄,将兵刃朝天而举。

眼眸专注,气势如龙。

杀气陡然攀升。

在疆场经过死战的士卒,远比没见过血的禁军多了肃杀意味,百战百胜灌溉出来的底气,和少爷兵截然不同。

整个永宁城的人都在注目。

这一天,属于张燕云和燕云十八骑。

怂恿十八骑在皇城披甲亮刀,说轻了是不敬,说重了是谋反,蒲星作为礼部郎中,当然知道其中凶险,可他依旧不闻不问,含笑在前面带路。

经过一处雕梁画栋的楼阁,二楼坐着几名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其中一名吊眼梢,双腮没二两肉的家伙,正是吏部侍郎邹思远的嫡次子邹明旭,他逗弄着如同大虎的猞猁,朝游街的十八骑讥笑道:“不就是打了几场胜仗吗,至于在永宁城耀武扬威?张家赶出门的旁系庶出,三品武将而已,乡野村夫,真不知天高地厚!”

“非也非也,张燕云功高盖世,平定了四疆,扬大宁军威,简直称得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游历永宁城这份殊荣,是圣人御赐,谁不服气?有本事,你去打几场胜仗,不说别的,仅仅是南部七国一战,率领两千人冲十万大军,这份胆色,恐怕你我都没有。”

为张燕云鸣不平的,是刑部尚书黄雍的嫡三子黄凤元,眉目俊朗,气质洒脱,唯一的缺憾是个瘸子。

传闻黄凤元年幼时淘气,把祖先灵牌给当柴火烧了,黄雍一气之下,将儿子腿打断一条,不过这并不影响黄凤元在读书时崭露头角,凭借傲人天赋,以国子监头名进入仕途,十六岁参与到大宁律编修,成为世家子弟中为数不多的大才。

无论拼家世还是拼官阶,邹明旭都无法和黄凤元相提并论,人家是八大家族之一的黄家,老爹又是刑部尚书,听说不久后萧文睿就要告老还乡,论资排辈,该由黄雍入主吏部,或者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三省六部中的三省,还悬空一名中书令,并肩杜斯通和李白垚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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