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西北射天狼(二十二)
躲在角落的叛军,有一部分是怕死,还有一部分是不想与大宁为敌,李桃歌慷慨嘹亮的檄文直入心头,凡是心中藏有家国天下,怀有几分淡漠良知,怎能舍得手足相残?
所以敞开一条良心路。
李桃歌对倒地装病的安西军露出灿烂笑容,左手大宁旗,右手黄泉枪,径直走向城门方向。
行进不久,终于有士卒察觉到黑暗中的少年,一袭青袍相当惹眼,身兼李氏五百年气度,大宁旗迎风招展,很难忽略他的存在。
“他就是李相之子!”
叛军中传来惊呼。
有人不想与家国为敌,有人想升官发财,宫子齐尚且值万金,琅琊李氏这块遮天蔽日的牌匾,足以使叛军陷入疯狂。
一支支力道十足的箭矢破空声穿破短暂的寂静。
几十支夺魂箭封死了所有通道。
李桃歌临危不惧,拎起黄泉枪,振臂一提,用出龙门枪法里的破箭式。
枪头如天女散花,抖出数道残影。
破箭式本就是以寡敌众的枪决,威力不大,却能覆盖住全身,李桃歌如今的火候欠佳,只能拨开弓箭,倘若上官果果出手,长槊挥出,箭矢会以几倍力道弹回。
出京城时,父亲交待过,这些叛军毕竟是大宁子民,滥杀无辜会损耗阴德,李桃歌不想多造杀孽,黄泉枪反转,攥住枪头,用枪身将叛军一个个扫至台阶,里面蕴含的力道能够伤筋动骨,不足以致命。
李桃歌的修为,大概是灵枢境后期,术武双修,遇到无极境都有一战之力,敢独自冲到城头以身犯险,就是欺负平岗城内没有高手坐镇,倘若是碎叶城,他才不会傻到单枪匹马逞威风。
对于灵枢境修行者而言,普通士卒不过是稍大些的蝼蚁。
就在李桃歌披荆斩棘扫出二十丈之后,一道磅礴刀气从肋下来袭,绝非俗人能够劈出,李桃歌发现不对劲,调转枪头,用黄泉枪身硬抗刀刃。
本来是宁刀大小的刀气,近身时突然延展成陌刀大小,增大了几倍有余,李桃歌赶忙撑起罡气,轰然一声巨响,倒退一步。
李桃歌只是觉得气血翻涌而已,倒没受伤,枪身出现浅淡刀痕。
这杆枪取自道家仙术紫薇木,再由庚金淬炼,又韧又硬,寻常刀剑无法伤其分毫,可这次硬碰硬之后,竟然被刀劈出一道缺口。
李桃歌抬起头,望向偷袭者,一名胡须半白孔武有力的大将,安西十三太保之一的曹恕。
虽然位列十三太保末席,但曹恕的战力在众将中排名前几,每次打仗都要身先士卒,不披甲,不佩盔,是安西军中有名的悍将,左臂缠绕锁链,右手拎有宁刀,敞胸露怀,臂粗肩阔,一身刚猛之气。
“一个人敢来城头插旗,真当我安西无人?”
曹恕双眸透出被激怒后的凌厉,面目阴沉说道。
李桃歌微笑道:“别忘了,我也曾是安西军一员,怎会轻视自己。”
曹恕淡淡说道:“李公子身娇肉贵,安西军可不配。”
李桃歌扫向远处,宫子齐虽说陷入困境,但身边没有高手与之对战,尚能坚持,十几名修行者给后来者铺平道路,城头的保宁军越来越多,有模有样展开了厮杀,再撑一会儿,等叛军士气大跌,今日必能攻破此城。
曹恕的修为似乎是初入无极境,只要把他拖住,给宫子齐和保宁军争取时间,伤亡自会减少。
所以李桃歌并不急,将大宁旗朝城头一插,迎风猎猎,用枪尖在垛口写出一个忠字,笑着问道:“曹将军可否识字?”
曹恕鄙夷道:“若是皇帝赐我曹家万年富贵,老子忠他万年又如何,将老子视作草芥,凭啥要忠于他?就因为我生在大宁?扯淡,你问问安西军四十万将士,有几人得过皇帝恩惠,又有多少人受到过郭帅恩泽,是谁在养活我们的妻儿老小,不替郭帅卖命,岂不是成了猪狗不如的畜生。”
李桃歌蹙起眉头说道:“郭熙养你们的钱,难道是他自己的?还不是国库里调拨出的银子,作为安西大都护,不听诏令,吸食百姓血肉,与蛮子通敌,囚禁左相,对抗朝廷大军,竟然还有理了?”
曹恕冷笑道:“我只是一个不通文墨的粗鄙武将,不用讲那么大的狗屁道理,谁给我饭吃,我给谁当狗,仅此而已,郭帅让我反,我就反,郭帅要我砍了皇帝老儿的脑袋,老子拎刀冲在头一个。”
李桃歌暗自感慨着郭熙的御下之术,无论将军还是士卒,对他唯命是从,宁肯背负诛九族的罪名,都要易旗造反,对待亲爹不过如此。
李桃歌摇头笑道:“果然是一家人生不出两条心,一派胡言乱语令人惊叹。”
曹恕平举宁刀,沉声说道:“先绑杜斯通,再斩了你,我看看皇帝老儿还敢派谁前来,用李相之子祭刀,胜过屠戮十万大军。”
李桃歌刺出一朵枪花,挑眉笑道:“凭你?”
曹恕皮笑肉不笑道:“术武双修的灵枢境而已,是不是在京城无人敢惹,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真是不知死活的公子王孙,耍威风耍到疆场来了。”
李桃歌嬉皮笑脸说道:“在下也曾在沙场立过功,你们当爷爷供着的蛮子,我曾杀过九十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