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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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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干戈狂热地大喊:“霸王,霸王!”

冲天的火焰隐去,延绵三百里的阿房宫亦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竹室。

竹室之中,燃着一个小小的火炉,一个浅浅的酒盘此时正放在炉火上。

酒盘中装着清水,白雾蒸腾而起,中间一把小巧玲珑的酒壶突然被一只大手抓起。

大手的主人是一位面色白净,颇有鹰视狼顾之相的中年男子,他对面的那名男子神色雍容,双耳耳垂极大,几欲及肩。

“今天下英雄,”白净男子目光深邃,他轻轻将一颗青梅放入酒壶之中,而后替大耳男子满上酒盏,意味深长地继续开口,“唯使君与操尔!”

有鼓角之声传来,华夏大地无处不战,杀声直冲霄汉。

鼓角诤鸣,渐渐响成一片,有金铁之声传出,而竹室亦渐渐为水气所萦绕,化作一片惨白。

惨白的不是雾气,而是一座骨山,一座足足有四五丈高的巨大骨山!

骨山皆是人骨堆成,从骨头粗细以及牙齿残留情况看,其中男女老少皆有,只不过妇孺占多,骨头上布满牙印,显然这座骨山,乃是人被烹食后所遗。

一名戎装的粗豪汉子手中的长剑依旧在滴血,他身前躺着一名发须焦黄,明显带着胡人特征的男子,后者手上还拿着一条细嫩,一看就出自婴儿的大腿。

一面旌旗在粗豪汉子身后猎猎作响,上书“天王”两个大字。然而粗豪汉子此时却丝毫没有所谓天王的威势,有的只是痛彻心扉的惨烈。

他高高地昂起头,看着身前高耸的骨山,眼中竟然滴出几滴血泪。

“吾北地汉人本有三百万户,丁五百万,口一千四百万有余。”

“短短数年之间,仅于五十万户不到,丁口不足两百万!”

“余者,或死在焦土之下,或溺死大河之中,乃至丧身胡人之口!”

“苍天鉴之,非闵残暴,实是吾等汉人,已至灭种之边缘!”

“吾不愿丧生胡人之口,吾亦不愿坐视吾之汉民,葬身胡人腹中!”

“苍天鉴之,闵今日向天下立誓。”

“六夷之内,敢称兵杖者斩之!”

“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任其所之!”

“内外赵人,斩一胡首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奚拜牙门!”

“此为杀胡令!今日闵立此令,杀吾汉民者,吾誓不与其共戴天,至死方休!”

“天鉴之,吾汉人之祖佑之!”

骨山远去,天王之血泪亦远去,雾气翻涌之间,一切幻象皆消失不见,海面上,唯留一声叹息。

叹息自然是秦天发出来的,他静静地立在碧波之上,神色唏嘘。

他是天人,早就超脱于人世间,不以物喜,不已己悲。

所谓的黎民,于他而言,已经和蝼蚁无异。

便是王侯将相,于他眼中,亦是如同浮云。

然而,纵使再无情,再视天下如蝼蚁,天下亿万蝼蚁的生命加起来,依然足以让他动容。

他一直在推算天地大变,以及大乱之源。

直到此时此刻,他已经无限接近所谓天人之境,方才窥破了天机。

大秦,不是末法之终,而是末法之始。

大秦之乱,亦不是乱世之终,而是大乱之始!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上古时期,人和野兽无异。

茹毛饮血,不知礼仪,亦无廉耻。其力不如猿,奔不及马,爪牙不如虎豹豺狼,每日里东躲西藏,唯求能够在蛮荒之间活下去。

彼时人仅仅只是野兽的腹中之食而已。便是不死于兽腹,亦死于寒冷,饥饿,疾病……

突然有一天,有异人为燧人氏者,教会了大家用火。

自此,人终于开始与野兽区分开来。有了火,人便无需惧怕黑夜中的野兽,因为野兽怕火而人不怕。

有了火,自此便无需再茹毛饮血,可以将猎获的野兽毛羽烧掉,吃熟食。

有了火,便可以用火将硬木前端烧焦,然后制成标枪或者长矛,亦可用火烤将木头弯曲,制成弓箭。

最重要的是,有了火,便有了安全而光明的漫漫长夜,可以用来繁衍后代,可以用来聊天谈心,也可以用来在岩壁上作画。

然而此时之人,依然只是勉强算人而已,毕竟野兽并不是日日都能够猎到,肉也不是日日都得吃,饥一顿饱一顿,与野兽同。

毕竟人之所以为人,仅仅只因为人能得温饱二字而已。此时温有火,饱却不可及,如何称人?

而后又有一位异人,以大悲悯之心,尝尽百草,从中选出五种人可食之之物,率领大家烹而食之,收而种之。

自此,人开始顺应天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既得温,亦得饱,终于与野兽不同。

然而此时虽然人已经有别于野兽,但是依旧算不得真正的人。

因为温饱虽得,却既无人的智慧,又无人的礼仪和尊严。

智慧,其实就是生活的经验,经验需要传承。而礼仪与尊严,则需要知识,知识需要载体。

浑浑噩噩不知道多少年,终于有一日,有异人名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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