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2章 她开辟了罗斯养马业的黄金时代
男子都拥有了混血的后裔,再给予这些崽子最短十年时间,全新的骑兵就诞生了。
牛角号吹响,贝雅希尔下令军队集结。
一切仿佛草原部族的军事集结反应,骑马的人从帐篷、木棚,乃至敞开的城市大门鱼贯而出。起初他们不懂为何下达集结警报,似乎又是一场“对抗斯摩棱斯克人偷袭”的战术演习。
这一次他们赫然看到了头戴金冠的高大勐士。
是国王陛下吗?其身后还站在一种着装完全统一的骑兵,罗斯的白底蓝纹旗在此飘扬。
自看到骑兵疾驰的场面留里克就为他们的存在讶异,现在他们集结成一个庞然大物。
留里克突然摸不着头脑:“奇怪!我记得分给奥斯塔拉人的人口并不多,很多人不是又被分配到了大卢基?贝雅希尔……你姐姐带走的人莫非不多吗?”
“因为所有会骑马的人都必须是战士啊?大王,我们这里的马匹很多,会骑马的人一样多。”她笑盈盈说道。
“可是,奥斯塔拉人人口不该如此多。我怎么觉得,你至少变出来的四百骑兵。”
“差不多是这个人数。”
贝雅希尔无事不去诺夫哥罗德,但她也听说了国王在训练全新骑兵队的事情。国王扩充新军不足为奇,但以她固有的草原思维看来,给每一个男子配备至少一匹马使得成为一名可战斗的骑兵简直如吃饭喝水般理所当然。
她饶有兴致地指点迷津……
所谓一匹母马的孕期固然有一整年,小马驹还要在母亲身边待上半年左右。母马必须在生育后隔一年再度配种,到了第三年方可再生育马驹。
小马驹仅仅长到一周岁就完全可以骑乘,其中的母驹到了两岁即有生育能力,此时佩切涅格牧民已经开始有意令这些马驹怀孕了。
马匹对于草原人意味着一切,马匹增值与人口的增值同等重要,它代表着财富更代表着部族战斗力。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罗斯与其他维京部族的移民划船而来,他们最善于航行与造船,虽然知道马匹是极好的陆路行动工具,真正的养马高手几乎不存在。
佩切涅格人的完全反着来,而且他们带来的草原马有着极强的耐力与身体素质,由于这些马儿一直生活在偏苦寒的南俄草原区域,其突厥马(蒙古马)的本质,使得它们的繁殖速度天然比西欧军马更快,尤其在人为干预与养护的情况下繁殖力的优势尽显。
留里克对养马业一窍不通,于是将整个行业外包给了投靠来的佩切涅格人,毕竟罗斯骑兵很大程度上就是“黄头发的草原骑兵”。
尹尔门湖最南端处洛瓦季河河口的草甸地带,它就是罗斯王国的养马场。
缴获的法兰克公马已经尽力了,本地驯养的马匹依旧以草原突厥马尾绝对主体,且由于本身在人工干预下拼命繁殖,几年来每一年都要从佩切涅格人和基辅人手里进口五百匹以上的、经历过一千公里跋涉证明实力、可以立刻使用的马匹。
真的成为王国现役骑兵乘骑战马的马儿清一色母马,它可比公马温顺太多。不过真的成为现役马匹,这些马儿就失去繁殖下一代的资格,空有一支又一支马队,它们并不能数量增值。
新奥斯塔拉这里是另一幅图卷!
留里克直到842年夏季才着手考虑解决斯摩棱斯克问题,它是个大问题,显然也不能一蹴而就。斯摩棱斯克必须征服,可当地真的有着巨大财富吗?不好说。只是显而易见的是,通过高强度介入法兰克内战,罗斯不仅仅能捞到真金白银,还有说不尽的物产。
移植的豌豆开始大规模种植并结果,留里克愿意将之归类为一种蔬菜也并不非常耐储,既然不是粮食,针对它的税收实质可有可无,而它的确能当饭吃,这就是给数以十万计民众的一种福利呐。
留里克更在都城透过第一批拿骚产葡萄酒运抵后被一扫而空这一事实,从民众疯狂抢购与后来引起的全城大讨论,他获悉了民众主要的态度——有必要去法兰克攫取利益。
远征军的行动完全顺意民意,普通人不关心宏大的战争,他们就关注远征的人们能捞到多少好处,期待着下一次远征里有自己的子侄参与。
王国的北方对不断从法兰克身上割肉有着越来越强的战争渴望,在遥远东欧的一片小世界里,这里的人也在追求战争,却与北方的情况完全不同。
贝雅希尔并不觉得大战迫在眉睫,即便有,卡洛塔带着骑兵也能轻易打垮。她认为留里克就是高估了那些斯摩棱斯克人,等到自己为王国训出数以千计的预备骑兵,配合上国王直接控制的骑兵,还不是轻松灭了那些敌人。
她说得津津有味,再看突击集结的战士,这群家伙或是带着毛毡帽,或是顶着一只有牛角装饰物的贴皮盔。他们普遍带着一张弓,哪怕只是单体木弓,腰里的皮袋子插着一些箭。显然是因为过于召集,不少人连马鞍都没有岸上,跳上自己的马儿牵着缰绳就来了。
马鞍与马镫其实都不是必须,前者是避免疾驰时颠坏了大胯,后者则是确保战士行动更灵活。
一位优秀的草原骑兵仅靠双腿即可夹着马腹,没有马鞍硬是骑乘也能忍受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