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4章 凡尔登已完全成为罗斯军的囊中之物
蓝狐仍旧带领他的军队以尽量快的速度冲出大山谷。
持续的高速行军弄得战士们都很疲惫,在约塔兰人的故乡,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地貌,三千人硬大山谷也属首次。
杜奥蒙山是整体低平的大山丘,夹缝中的大山谷,在绝大部分区域有着不小宽度。
它唯独在西部出口突然收束到仅有一百余米。逼仄之地仅有这一处,只要砍伐附近的森林,山谷宽度又能扩大到数百米。
携带辎重的步兵才不会愚蠢的脱离平坦大路,既然有坚硬道路可走,何必再冲进两侧的荒草地呢?再说现在正是青草疯长的时节,杂草普遍没过膝盖了,如此境况下的哥德堡军战士们,他们受环境限制,队伍纵深进一步被拉成,三千人的队伍最后硬是被拖到了近三公里。
蓝狐一再催促军队快点走,奈何队伍拖曳之长好似一条大蛇在谷间蠕动,速度已然不能提上去。
他到底很庆幸,据称从梅茨平原抵达凡尔登的捷径独此一条,如果勃艮第人在这里设下关卡,派出一支精锐驻守,罗斯军必然遭遇重***烦。
那样的话,纵使敌人敌不过罗斯军,他们依托山谷逼仄节节抵抗,再时不时从山谷两侧树林是偷袭放箭。
罗斯军硬着头皮打穿山谷,再抵达凡尔登所处的马斯河谷平坦地带,勃艮第军主力以逸待劳,届时疲惫的罗斯军主力可要吃亏。
蓝狐这么想着,倘若自己
是那个被俘的威尔芬,肯定要如此配置自己的军队。
“幸好,愚蠢的勃艮第人不懂防守。”
正前方像是非常空旷,似乎那里就是山谷尽头。
如果现在还没有听到喊杀声,要么说明横冲直撞的罗斯骑兵已经击败了敌人,要么凡尔登完全是空城一座。也不能排出一种可能——凡尔登的情况与那个威尔芬描述的非常不同。
蓝狐谨慎之中不敢过于乐观,他一直处于队前,号召身后的战士们尽量克服疲惫打起精神。
最终在即将突破大山口时,他正式下达了“穿甲令”。
放下缴获驴车上、手推车上的锁子甲被士兵拿取,战士早给自己的甲衣做了记号,或是在甲环上穿插一件私人物品。
由于是集体停步穿甲,很多人误以为先行一步的骑兵已经与勃艮第守军打了起来。
过去,贫穷的约塔兰人简直一无所有,他们蛮横而无所畏惧,光着膀子拎着一把斧头就敢与海对岸的丹麦人拼命。现在他们享受到战争红利变得富裕,人性使然,他们即贪图于更大的战争利益,也终于有物质条件,想方设法确保自己有命劫掠也有命享受。
他们花些时间穿上锁子甲,再戴好缴获的法兰克式铁皮盔。士兵解下背负的维京大盾捆在胳膊上,双手端着额外捆了手斧的长矛,以持盾戟兵的姿态集合。
约塔兰人中混着一些丹麦人,他们已经有共同的身份——哥德堡军。
他们不再是武装渔民,一系列的胜利后,那些罗斯正规军不屑于缴获的“破烂”被这群家伙捡走。
约塔兰人中的工匠对废旧武器敲敲打打做翻新,最终也做得有模有样。
曾经的他们极度匮乏金属,三千名战士集合了约塔兰人大部分男性壮劳力,通过缴获,曾经极为珍惜的宽刃铁剑已经不算什么,手斧更是人手一把乃至更多。
就凭着法兰步兵喜欢先扔斧头再搏杀的劲,打赢战役后收缴的大量小型手斧,就被这群北方好汉别进裤腰带里。他们可不会奢侈到把手斧当飞斧用,而是纷纷捆在矛下充当战戟。
约塔兰人大规模使用约莫两米长的短矛,某种意义上这就是基于他们滨河定居的环境下,基于生活习惯所制作的长
柄鱼叉,鱼叉被如此大改就成了能戳、能砸、能砍的战戟。
大量战士在穿好锁子甲后,干脆把罩衣折叠起来,他们不怕在乱战中被友军误伤,但是罩衣是用很好的麻布缝纫的,若是被敌人血污弄得腥臭黏糊糊可就太糟蹋衣服了。
蓝狐发现身后的士兵恍若人人都是铁人。
他从未独立指挥如此庞大的军队,也是首次独立带领完全听从自己指挥的大军,来打一场非常富裕的仗。
哪怕军队全面武装起来需要一些时间,在山谷里集体穿甲衣也冒险。
蓝狐把担忧扔到一边,他满意地回头欣赏阳光下集体“发光”的大军。
他猛地拔
剑,剑锋直指西山口:“兄弟们!我们开战!杀尽凡尔登的勃艮第人!”
三千已经是完全姿态的重步兵,他们浩浩荡荡冲出山口,在山口看到的第一座大定居点显然就是凡尔登。
一时间他们看不清那边的细节,想着友军一定陷入苦战,全军便嗷嗷叫地向着他们认为存在着的敌人,发动全力突进。
中午还是艳阳高照,值此天气最适宜的时刻,无数战士冲出山谷。
他们浑身剧烈反光,他们气势如虹。
只是……他们分明在向着虚构的敌人冲锋。
哥德堡军的战士们发出震天呐喊,当声音传到凡尔登城的时候,已经彻底完成军事占领的罗斯骑兵们,听到的就已经是低沉震动了。
斯温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