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听说你要问剑
边看到了坐在板凳上苦等自己的裴钱,李宝瓶这才加快步子,在铺子待了一会儿,就和裴钱去泥瓶巷,发现小师叔的祖宅干干净净,都不用打扫,李宝瓶就带着裴钱回福禄街。 裴钱蹲在那口小水池旁边,瞪大眼睛看看石子,看看据说养在里边很多年了的金色过山鲫,是小师叔当年送给她的,以及更久的一只金色小螃蟹,则是宝瓶姐姐自己抓的,其实事情的真相,准确说来,是红棉袄小姑娘当年给它夹了手指,一路流着眼泪跑回家,给大哥李希圣掰开螃蟹的钳子。 裴钱看了半天,那两个小家伙,不太给面子,躲起来不见人。 小水池是李宝瓶当年很小的时候一力打造而成,石子都是她亲自去溪水里捡来的,只捡花花绿绿好看的,一次次蚂蚁搬家,费了很大劲,先堆在墙角那边,成了一座小山,才有后来的这座水池,如今那些作为“开国功勋”的石子,大多已经褪色,没了光泽和异象,但是还有不少大小不一的石子,依旧晶莹剔透,在阳光映照下,光华流转,灵气盎然。 林守一去了趟窑务督造衙署,故地重游,小时候他经常在这边游玩。 林家是小镇的大族,却不在四大姓十大族之列,而且林家人也很不出名,不太喜欢与街坊邻居打交道,就像林守一父亲,就只是督造衙署品秩不高的官吏而已,在当时小镇唯一衙门当差的时候,搬迁离开骊珠洞天之前,先后辅佐过三任窑务督造官,但是好像谁都没有要提拔他的意思。 林家迁往大骊京城,可老宅子还在,没有卖,但是只剩下了几个老仆。 林守一对于家族,自打懂事起,就没什么大的念想。 家族对他,似乎也是如此。 两看相厌。 哪怕如今林守一在书院的事迹,已经陆陆续续传入大骊,家族好像依旧无动于衷。 林守一不觉得奇怪,父亲历来如此,只要是父亲认定的事情,旁人的言行,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便都是错的。而娘亲在父子之间,永远只会站在自己丈夫那边,看待自己儿子的眼神,从来都是冷冷清清的,就像看待一个只是帮着她留在林家的人,不是外人,也不是什么亲人,反正不像是一个娘亲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客客气气,藏着疏远。 林守一认得那些父亲当年的衙署同僚,主动拜访了他们,聊得不多,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而且与人热络寒暄,从来不是林守一的长项。 据说今天的督造官大人又出门溜达去了,按照衙署胥吏的说法,不用怀疑,曹大人就是喝酒去了。 林守一难免有些奇怪,好像无论官员还是胥吏,聊起那个他们本该小心措辞的督造官,一个比一个笑脸由心,言语随意。 刚好于禄带着谢谢,去了那栋曹氏祖宅,当年于禄和谢谢身份各自败露后,就都被带到了这里,与那个名为崔赐的俊美少年,一起给少年容貌的国师崔瀺当奴仆。 大骊上柱国曹氏的嫡孙,也就是如今龙泉郡的曹督造,如今就住在这边。 今天喝酒上头了,曹大人干脆就不去衙署,在那儿他官最大,点个屁的卯。他拎着一只空酒壶,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返回祖宅,打算眯一会儿,路上遇见了人,打招呼,称呼都不差,无论男女老幼,都很熟,见着了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还一脚轻轻踹过去,小孩子也不怕他这个当大官的,追着他狂吐口水,曹大人一边跑一边躲,街上妇人女子们见怪不怪,望向那个年轻官员,俱是笑颜。 这位曹大人好不容易摆脱那个小王八蛋的纠缠,刚好在半路碰到了于禄和谢谢,不知是认出还是猜出的两人身份,风流倜傥醉悠悠的曹大人问于禄喝不喝酒,于禄说能喝一点,曹大人晃了晃空荡荡的酒壶,便丢了钥匙给于禄,转头跑向酒铺,于禄无可奈何,谢谢问道:“这种人真会是曹氏的未来家主?” 于禄笑道:“这样才能是吧。” 谢谢冷哼一声。 相较于温文尔雅、勤于政务的袁县令,曹督造是出了名的风流人,各大龙窑,只是走马观花逛了一遍,就再也没有去过。 倒是在小镇或是郡城两处,经常两头跑,喜欢买酒,请人喝酒,更喜欢跟人瞎扯,几乎每次露面,手里边都拎着只酒壶,唯一的差别,只是壶里有无酒水而已。小镇男人都喜欢跟这个京城来的官老爷喝酒聊天,每次曹大人一露面,就会立即围拢一大帮爱喝酒的闲汉,听着曹大人在那边说京城那边的趣事,真真假假的,谁在乎,不就是图个热闹嘛,再说了,只要喝高,曹大人经常会撂下一句,今儿酒钱我包了! 妇人和小娘子,都喜欢这位笑容迷人的年轻官老爷。 在小镇女子心目中的欢迎程度,不比当年那个摆算命摊子的年轻道士逊色了。 披云山上。 茅小冬开了口,跟林鹿书院打了声招呼,出身大隋的夫子们,才算见着了在此求学的皇子高煊。 不然谁都不敢开这个口,不是他们自己怕惹祸上身,能够成为山崖书院的教书先生,哪个没这点担当和书生意气?他们是担心自己会连累了身在异国他乡的高煊,那位自己要求顶替哥哥来此担任质子的大隋戈阳子弟! 茅小冬在双方见面后,这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