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披甲蟋蟀
(为“我班无靓仔”加更,感谢支持!)
伊蚊爱丽丝了解王座上那只蚂蚁的性格,杀伐果断,凶残嗜血。
虽然心中有诸多不情愿,但是碍于现实,她又不得不低头。
要不然的话,王座上的凯拉一定会把她立刻变成腹中孩子的食物。
这种情况在联盟还没成型时,出现过多次。
离开马塔贝勒蚁部落,爱丽丝眼中闪过一丝坚定。
她觉得这次该下决定脱离控制了。
北方出现了强大的种族,竟然能够杀死那只恐怖的黑寡妇蜘蛛,那就证明实力最少跟自己差不多。
或者说有克制那只黑寡妇蜘蛛的手段。
自己去了,哪怕是能够剿灭对方,部落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失。
这是依附别人的必然结果。
但是她不想走黑寡妇蜘蛛部落的老路。
这次她决定整个部落全部出动,出去了就不再回来。
当初选择结盟,是没有地方去,而凯拉给的条件就是一片富庶的领地。
蚊子所需要的食物要求不高,只要有水有植物的地方都可以。他们对食物的第一选择是植物的汁水。
而爱丽丝已经派出去不少的探子,得知了索马里北方靠近埃塞俄比亚的那些地方,因为之前蝗虫过境,变成了不毛之地。
但是现在因为大雾提供了足够的水分,还有空气中氧气成分提高,那里又开始诞生植物了。
虽然还不茂盛,但是却能给伊蚊部落提供很好的食物。
走是一定要走的,但是却需要机会,伊蚊部落有千亿蚊子,要想突然离开,基本不可能。
没过多久,大量蚊虫就从伊蚊部落的领地出发了。
当然,这只不过是爱丽丝派出去对侦查队伍。
谁也不知道这些蚊虫,根本就没有进入城市废墟,就在边缘徘徊了一阵,就在第二天,陆陆续续全部返回了。
随后,爱丽丝来到了蚁王凯拉的王宫,信誓旦旦的要剿灭那只蚂蚁。
凯拉不明白一个道理,要真正的控制一个团队,不能光靠武力,再强的力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维持团队最重要的因素只有利益。
但作为一只蚂蚁,凯拉永远不会明白这一点。
她只能在得知了伊蚊部落离开之后,用杀戮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下一个需要出征的部落,是披甲蟋蟀。
披甲蟋蟀才是凯拉最信任的外族部落,因为他们并不群居,但却单体实力强大。
在非洲,他们遍布整个大陆,而且体型硕大,全身带刺,遇到危险时会喷射难闻的毒液。
这一群披甲蟋蟀,是凯拉经过长期的收服,才聚集在一起的。而凯拉是看中他们极其凶残,甚至自相残杀,适应力极强,能在沙漠,雨林,和高原各种环境下生存。
凯拉巨大的身体瘫在王座上,王座的下方,一只人形的铠甲战士站在那里,仿佛整个世界的主角。
这铠甲战士有着三米左右的身高,全身上下是那种红褐色的铠甲,并且长满了二三十公分长的尖刺。
不用说,他的身体就是最强大的武器。
他的双手紧握着一根同样是长满了尖刺的狼牙棒,这根狼牙棒有着他身高一样的长度,至于狼牙棒上的尖刺,却并不是天生长在上面的,而是一些动物的獠牙。
这些獠牙种类并不相同,形状也各式各样,有的是三角的尖刺形,有的形如残月,几十根獠牙镶嵌在狼牙棒上,让这件武器显得怪异又恐怖。
“凯撒!带上你的兄弟们,去给本王解决掉北方的敌人。杀死他,你将获得他的一切。
根据鬣狗们带来的情报,那只蚂蚁有一对强壮的大颚,能够劈开一切,他们的女王就死在那对大颚所化形的刀下。并且那只蚂蚁还用那两把刀杀死了强大的黑寡妇蜘蛛王。”
“伟大的凯拉王,请你放心,你的战士凯撒,一定会把你的敌人杀死!要不了一个小时,你将会在王座上看到他的头颅。”
凯撒的声音犹如洪钟,完全不像一只披甲蟋蟀。
“去吧!就连乌呼鲁的虫潮,都不能把强大的披甲蟋蟀淹没,我相信你们能够把那只蚂蚁的头颅拿回来,放在我的陈列室里。到时候我将会将我的女儿索菲亚许配给你,让他做你的披甲蟋蟀部落王后。”
虫族化形期之后,虽然本质上还是虫族,但是他们却发现,能够通过化形之后的身体跨种族通婚。
甚至还能够拥有后代,他们的后代会综合两个种族的基因,形成新的物种。
新的物种,有很大的机率继承两个种族的优秀基因,发展成为更强大的种族。
这就是生命进化的奇妙之处。
生命本身就是宇宙的奇迹。
凯撒得到了王的承诺,出了王宫,便召集了披甲蟋蟀部落的全体成员,立刻前往城市废墟。
一共是十二只披甲蟋蟀,每一只都是人形尖刺铠甲。
所有披甲蟋蟀看上去只有两个区别,第一个是体型,凯撒有着超过三米的身高,还有两只也接近三米,其余的,则全部是在两米五到两米八的样子。
第二个区别是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