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4 / 6)

左,展开了争论而结识,一直以来都是书信联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觉得其实这位笔友的见识和谈吐丝毫不弱于她,头脑清醒,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个非常有内涵的人。

她早就对这位笔友心生好奇与爱慕,不过没有见到真人之前她是不会沦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笔友约好了在南水镇见面,这是笔友的家乡,也是笔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万万没有想到,只是靠谈吐就已经让她心动的男人,外表竟然优秀到这种程度。

他们刚刚已经面对面聊了一些,因为平时都以笔名互称,因此直到才刚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

没错,就在明珠来到南水镇的第一天,她进入了百宝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个照面。

因为拒绝了对方一见钟情的告白,明珠还没走出百宝街的范围,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谁,反而被框定在了一个对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里。

整条街的“人”都变了,他们不再是从各个地方旅行而来的游客,而是和百宝街属于同一个年代的,为了给明珠和方宵谈恋爱当背景板的路人甲。

明珠被限制在了百宝街里,可她自己意识不到。

在接下来的不知道多少天中,她和方宵一个是生活自由的职业撰稿人,一个是在港口权力很大的最年轻的负责人,两人高高兴兴谈起了恋爱,明珠越来越觉得方宵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时机成熟后,她被邀请去了方家做客,虽然方宵的爸爸板着脸有点凶,而且是个思想古板的封建大家长,不太符合她新时代女性的思维,但好在他对方宵的选择没有过多干涉。

一直住在旅店里的明珠搬到了方家居住,两人情到深处,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方宵一开始做得很克制,可后半段依稀暴露了一些强制的风格,明珠见惯了他温柔的样子,乍一接触到他的另一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觉得他失控时的样子很性感。

其实这点小情趣也没有弄疼她,明珠还挺喜欢的。

很快,他们想要结婚了。

明珠写信通知了家里人,家中人虽然尊重她的自由,但对于婚姻大事还是不够放心,决定来一部分人替明珠考察一下。

……

那时的明珠并不知道,她以为她在方宵身边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在舅舅他们看来只有半个多月。

——他们的掌上明珠,来南水镇的第一天就跑丢了,电话也打不通,一失踪就是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明珠的舅舅和表哥表姐们都要急死了,生意自然是谈不下去,每天都在镇上以及周边地区寻找她的踪迹,也向镇上的警局报了警。

可惜这个镇子从头到尾都是虚假的,真正的外来游客少得可怜。

报桉石沉大海,甚至——

甚至连电话都拨不出去了。

港口船只彻底沉寂,连第一天的来来往往的客流都不愿意再伪装,整个港口都跟无人空港一般,而无法和外界联系,就相当于他们没办法再定一艘船,他们被困在了南水镇里,起码水路是一条死路。

好像只有两个选择摆在他们面前,要么就待在南水镇里,要么就从镇子周边的那些路离开,试试能不能走到其他城镇去。

此时,她的家人们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一旦察觉到一个口子,更多的破绽就会接踵而来。

镇民们每天不变的笑容在他们眼里从热情淳朴变成了诡异,从第一天就对他们宣布暂停营业,不接纳任何游客的百宝街也蒙上了神秘色彩。

原本他们相信着镇上的警察们说已经在百宝街那里搜索过但是没有找到人的说法,现在,这个结论也完全没有可信度了。

舅舅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安抚着还年轻的表哥表姐,阻止他们想要从这里直接跑去周边城镇的想法,一是他们不知道路上会不会遇到更可怕的事,二是明珠一定还在镇上,要走,也要找到明珠后一起走。

“我有个关系不错的老同学,他干的勾当不光彩,但遇见过不少古怪的事儿,也跟我提过一些。”

舅舅抽着一根烟,有些沧桑地吐出烟圈:“他跟我说,故事里的那些东西都是存在的,他每次下去都得碰上那么一两个,不稀奇。遇上这些东西,最忌讳慌,找着关窍儿就能有惊无险。”

一表哥震惊的问:“您还认识盗墓的呀!”

另一个表哥一哆嗦:“不是,您意思是说,我们在的这个地方其实是个巨大的墓?!”

舅舅在后者脑袋上锤了一记。

“墓你个大头鬼,你脑子被驴啃了?我是在告诉你们,别慌,碰上这东西不是什么多稀奇的事,咱们找找关窍,说不定也能安全离开。”

一行人默默在南水镇低调地生活,晚上睡在港口旁边的旅店里,每天都在找关窍,找明珠。

这俩一个都还没找着呢,请帖先到了。

这居然是个结婚请帖,新郎方宵,新娘——明珠。

方宵简直是把他们当猴耍,早就知道了他们的打算,阻断了所有能让他们逃出去的路,看着他们每天在镇里偷偷调查,一无所获,再忽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