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洪乐社
没法帮陈浩南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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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打输之后,山鸡和大天二带着其他人要上台围殴顾笙,结果被一拳一个。
剩下的人被吓得根本都不敢出手。
后面这两点比陈浩南打输了还让他失望。
自己人之间打拳输了要围殴人家,传出去丢的是他大老b的脸啊,江湖上都得说他大老b管教无方。
至于被吓得不敢出手,就更不用说了。
……
晚上,在一处会议室,洪乐社龙头绅士胜坐在桌子前面无表情。
而在桌子周围,则是另外几人在不断抽烟。
“人到齐了,我就直说了。之前几个小混混砍死了狂人辉,洪兴的快刀笙把这几人收到门下,还放话保他们。这事怎么处理?”
绅士胜敲了敲桌子说道。
“干,这还用说?当然是干他啊!洪兴了不起啊?他说保就保?传出去江湖上都说我们怕了他们,还用不用混了?”立刻有人拍桌子骂道。
“石屎说的对,他说保的人就保,下次他说要的生意咱们是不是拱手相让啊?”另外一人也附和道,此人叫做太保球。
“要是整个洪兴,我们还要让上几分。可他不过是大老b手下的马仔而已,我们也要让的话,干脆回家抱孩子算了。”又有人道。
“而且听说他和大老b的关系可不怎么好。”
“怎么说?”其他人立刻看过去。
“之前洪兴和东兴开战,这个快刀笙表现的倒是亮眼,可你们看他的地盘在哪?朗屏邨啊!那地方穷的就剩牛屎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确实是这么回事。
如果手下有小弟够出位,需要给他扎职,但又不喜欢这个小弟的话,就找个偏僻的地方给打发了。
这事他们也做过。
“既然意见相同,那就好办了。”绅士胜又敲了敲桌子道。
“挑几个人去把快刀笙给做了,你们谁有合适的人选?”
几人思索了下,立刻有人的道:“飞全喽,又够拼又够出位,也为社团立下不少功劳。只要这次他能做掉快刀笙,就给他扎职喽。”
很快,这事就定了下来。
绅士胜离开会议室,几个小弟立刻跟在后面。
“大老,去哪?”
“五月花夜总会。”
最近绅士胜在五月花夜总会看上个叫ann的舞女,正一心把她追上手。
虽然作为社团大老,只要他想的话根本不缺女人,不过他更喜欢一点点追到手,这是情趣。
看他绰号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