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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完全随心?还有对金雀这个弟弟的百般呵护,谁知道是不是只是一种博得名声的手段呢。
想着,肖兰时又给金雀斟了杯水:“所以你从摩罗督守府逃出来,走六城的商路?”
金雀点了下头:“是这个意思。”
肖兰时低头抿了口水:“还好走吗?”
金雀双手交叠在大腿上,任由身体完全陷进藤椅,很是放松:“有点苦。还好。”
肖兰时低头望见了他手腕上的一条疤,用下巴指了下:“手上怎么弄的?”
金雀抬手翻看手腕:“哦,你说这个。”
他一抬臂,袖子便从手腕上滑落到小臂,一条树根般的疤痕镶嵌在他的小臂上,消失在袖口里时候还没有断,像是小臂上仅仅露出了那条伤的一半。
他轻描淡写地拉回了衣袖:“刚开始走商路的时候不小心,遇上云州逃窜的匪了,他们要抢我的车马,我哪能给,就干起来了呗。”
肖兰时还盯着他的胳膊:“你一句‘干起来了’就完了?这么长一道疤,要是放我身上,我逢人就炫耀我是怎么死里逃生,怎么逆风翻盘的。”
金雀笑了声:“当时情况的确像你说的。但做人总得低调啊。”
闻声,肖兰时心里暗自咋舌。啧。低调。
这两个字和几年前的那个小家雀实在是毫不沾边,肖兰时也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能从金雀嘴里说出来这个词。
一抬头细看,他忽然发现金雀的脸上轮廓锋利了许多,眉宇之间再找不到稚气,有的只是炯炯双目之间的坚毅和笃定。
想着,肖兰时低声叹了句:“死小孩长大了啊。”
转而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