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夜幕下,殿顶上
股东大会正办得火热,宫人们都满怀好奇地期待着后苑两巨头跨界battle。与之相反,皇城建筑的殿顶却十分萧瑟,因为除了李惜云,没人会闲着没事爬屋顶。
楼下灯火通明,宛如白昼;楼上星月垂天,卵用没有,还是黑得要死。
天当被,地当床,脚下丝竹,头枕月光。李惜云优哉游哉地倚在盈鸢楼盝顶的其中一条正脊上,这儿能在既能一眼看到御花园会场,又背靠风向,不受寒凉。
为了在殿顶小憩一会,李惜云还特地去内侍监偷出来一条下人们盖的芦花被,无论是盖在身上保暖,还是窝起来做枕,都舒适无比。
虽然李惜云的爱徒王倩已经表演完,但后妃们绝活层出不穷,李惜云便好奇地留了下来继续旁观。反正他现在江湖放浪,身无牵挂,睡在哪不是睡?除了有主之户,这天下之大,他往哪一躺都是家。
李惜云早闻宫中传言——娴妃一舞,英雄折骨;广陵一乐,海棠尽绽。他来都来了,岂能不看?
没想到这二人偏留一手,不走寻常路地挑了对方拿手的才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俩人事先约好的。
明明是宫中妇人争奇斗艳,却各个都算尽了阳谋阴谋,这倒是让李惜云想起了江湖人士之间的交锋。
有人出奇制胜,有人一力降十会;有人专精一道,有人览尽功法、出手千变万化。各路豪杰侠士或是在江湖萍水错肩,或是在险道狭路相逢。刀光剑影,快意恩仇。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
须臾少年时光,泡进了江湖的大酒缸,余醺足够醉到老死。身化飞灰,平生还能做别人的下酒菜。
月光微冷,俯视人群的喧嚣,正适合叹石火梦身。
——哎呀,纵使我李惜云远遁尘寰,想起少年时意气风发,欲上青天揽明月,还是会忍不住感慨一番当年啊!
或许是越想什么,越来什么。这边李惜云一个劲回忆江湖事,可能是回忆得太猛了,墨菲定律直接灵验了。他突然感到浑身一冷,背脊如被冰水泼过一般,寒意直透骨髓。
在江湖酒缸中浸泡多年的李惜云清楚地知道,这绝对不是气温的变化。再说,盛夏夜晚盖着芦花被,也很难被冷意侵袭。
只可能是敌意,或是杀意。
习武之人对身体的掌握远胜常人,他们不仅五感通透,第六感也得到了开发,那就是人们口中的直觉。
在武者的世界,攻击性就像是眼神。就如同人们有时能感受到自己正被窥视着一样,武者对旁人的攻击性更敏锐。高手如李惜云,不仅能感受到敌意,还能感受到来源的方向。
——左侧后方。
会是谁?
李惜云脑海快速翻腾,他结怨甚多,但深仇大恨早就血债血偿了,剩下的小仇小怨根本不值得谁人追到皇城杀他。
如果不是特地索命来的仇家,那只可能他仅仅在此地存在着,便挡了某些人的路。
李惜云只思索了一刹那,一道黑影从他背后的阴影中猛然跃出,卷起周身的寒风,带着凌厉的攻势直冲而来!
时间在这一瞬骤然拉长,李惜云的瞳孔中倒影出那人的身影——那人全身都裹在黑袍中,连脸上都被黑布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对眼睛。一道寒芒在黑袍之中若隐若现,此人竟是揣了把短刃,显然是有备而来!
李惜云汗毛倒竖,下意识猛一蹬脚,重重地踩过屋上瓦,身形便如同离弦之箭一样倒射出去。
一息之间,黑衣人的攻击扑空,他眼看着李惜云抽身而去,却无法抗拒身体的惯性,手握的利刃破空而去,来如迅雷的攻击并未落至空处。寒芒一闪,随着一声短促的“嘶拉”,利刃登时没入柔软的芦花被!
噗!
电光石火间,寒芒一晃而熄,好像被黑洞悄无声息地吞噬。黑袍人当机立断,手腕一翻,顺势挽了个刀花,手中利刃飞旋,如狂风卷地般撕裂柔衾。
霎时间,漫天的芦花喷薄而出,登时腾入空中,又缓缓旋转落下。
月光点亮万千芦花,隔着绒絮,黑袍人站直身形,与李惜云毫不避违地对视。
透过芦花织成的网,李惜云看见了那人的眼睛——那是一双机敏而锐利的的上挑丹凤眼,将黑袍人衬得好像随时准备突袭猎物的鹰。
黑袍人方才的偷袭被李惜云堪堪避过,他也不再抱一击必杀的期望,索性持好短刃,与李惜云正面交锋。
“这位兄台,你挡着鄙人看娴妃吹葫芦丝了。”
方才险中一避,李惜云额前的碎发被甩到了眼前,遮住了他的视线。他抬手将额发拨拢到而后,毫不掩饰眸中的无奈。
黑袍人看着李惜云还有闲情逸致跟她聊闲话,不禁眉头一皱,难道他是被小看了?
但月色冷清,芦花飘忽,从此处可俯视万里城郭......天地开阔,好像说上几句闲话也未尝不可。
“娴妃的葫芦丝有什么好看的?”黑袍人笑道,“就算她献上拿手一舞,也比不上嘉贵妃分毫。”
李惜云为之一怔,黑袍人的声音如月色冷清,又如夏风撞铃——唯有女子才有如此清脆的嗓音。准确来说,是少女,听声音判断,年岁竟不过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