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杀神
煞气,应该是跟着玄明真人杀过数之不尽的敌人。
诛仙剑:嘿我真的要生气了啊!
但这种时候和玄明真人争辩“你到底对我有什么偏见?”明显不是什么聪明的做法,它也只能气哼哼地看着玄明真人双手握枪,大概是切换了一下状态,然后挽了一朵极漂亮的枪花,对那逡巡着没有着急攻击于他的凶兽做了一个极挑衅的动作。
那群凶兽并没有灵智,自然接收不到动作本身的内在含义,但它们看得懂玄明真人散发出的挑衅意味极浓的道韵。
那群凶兽:嘿!!!
原本还出于野兽的本能有心观察一下再决定要不要攻击,被玄明真人一挑衅,分分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争先恐后地冲了过来。
玄明真人低低笑了一声,操着那杆长.枪与那些光看气息就恐怖之极的凶兽斗在了一处。
然后,明明是招招见血的肉搏,但诛仙剑愣是从中看出了“轻松写意”四个字。
玄明真人的每一招都很合适,也非常克制,和刚才那把剑一样,能用三十四分的力气,就绝对不出三十五分,在他的刻意控制之下,长.枪如灵蛇吐信一般,以最不可思议的角度,吻过冲过来的凶兽身上最脆弱的部位。
而这枪又被玄明真人改装过,不仅放血槽十分之刁钻,甚至带着微微的倒刺,一枪.刺.入身体,拔.出.来时那凶兽身体上便被开了一个汩汩往外冒血的血洞,偶尔还会牵连着带出来肠子或者血肉,痛得凶兽的惨烈嘶吼之声此起彼伏。
这是一场血战,没一会儿玄明真人便浑身浴血,宛若战神,所过之处无不是被一招致命的凶兽。
虽则如此,但是除了覆在枪.尖上的一点点微弱法力之外,诛仙剑甚至感受不到玄明真人身上有法力的流转。
所以……他甚至是在以作为凡人武道的极致在挑战这群普通上仙看了都得望风而逃的凶兽?!
这个认知让诛仙剑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第一任主人。
还有老伙计弑神枪。
诛仙剑记得它的第一任主人曾经点评过,弑神枪和诛仙剑齐名,这两件神器光名字都让人闻风丧胆,本身也都是威力极其恐怖的至宝,无分高下,但要论私心,老主人还是比较喜欢弑神枪。
无它,只因弑神枪是长兵器。
丈二长.枪,舞起来洋洋洒洒,尽兴之极,这是剑作为所谓君子之器达不到的效果。
那时的诛仙剑对此不服气得很,但老主人是一个不接受辩驳的脾气,它也只能和弑神枪暗暗吐槽偏心就偏心吧还要找理由,后来老主人身归混沌,将弑神枪带在身边,把诛仙剑留在了此间天地,然后诛仙剑就拥有了第二任主人。
第二任主人是执掌天地杀伐的道君,带着它大放异彩,四海八荒一干人等无不闻风丧胆,甚至还因此传出了“诛仙剑阵非四圣齐至”不可破的威名,诛仙剑可膨胀了,就想带着第二任主人去和第一任主人吵上一场“君子之器怎么了,杀起人来难道不是一样的效果?”的架,实在是吵不赢就让第一任主人拿弑神枪和第二任主人拿诛仙剑做上一场,谁赢谁是爸爸。
但终究是没有机会了。
再后来,仙界也不是没有靠长兵器闻名于世的选手,譬如那个用火尖枪的,又譬如那个用三尖两刃刀的,还有那个用如意金箍棒的,那可都是能拿大闹天宫当毕业设计的猛男。
可是渐渐地,仙界风气糜烂了起来,就没啥人用长兵器了,都是耍剑。
再后来,特么耍剑的都没有了,能掐法诀就掐法诀,能用特效就用特效,论及肉身强大程度,要是没个法力护体,那帮神仙是真的连女孩子都公主抱不起来,弱鸡得一匹。
属实是一代不如一代!
可是,在这样一代不如一代的大环境之下,竟然还出现了一个能耍枪会耍枪还耍得这么六的?!
诛仙剑顿时非常有危机感。
特么当年我和弑神枪争宠就算了,都是先天至宝争宠不丢人,特么现在我需要和这后天炼制出来的法宝争宠?弑神枪知道了不得笑死我?!
我得三下五除二灭了那些小妖精!
于是,瞅着玄明真人在一群气息恐怖的凶兽之间竟然还能气息匀称,浑身浴血还能潇洒写意,反复确认过他没有什么生命危险,诛仙剑才在玄明真人脑海中问出声来:“真人,你的本命法宝到底是什么?是剑还是枪?”
我怎么看都觉得那把剑是本命法宝,那把枪也是呢?我的第一宫斗对手到底是谁?
玄明真人在杀怪呢没有想太多的空间,只随口答道:“前辈,本命法宝并非只有一件呀,按理说,认主的法宝不是都可以称之为本命?”
“但你总不可能都培炼吧。”诛仙剑不懂了,“固然一个人可以让很多件法宝认主,但丹田和泥丸宫内的法力和神识却是有限的,培炼了这一件就难免疏忽了那一件,都培炼便难免影响自己的修为进境。这是常识……”
“这是常识。”玄明真人笑了笑,枪尖流转杀怪不停,回答的声音仍然保持着平时的语速,牛批得不行,“但是那是仙界的常识,修仙界是不能这样做的。”
“此话何解?”
“仙界环境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