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下令。
李义看过之后,追问:“当年顾阫被害,随身可有财物?”
王富贵脸上浮现出惊慌之色:“县太爷……”
日后,你成为朝廷官员,可要为民做主!
惊堂木再次响动。
王富贵坚决不承认:“诬陷罢了,你们做官的不就是想吃大户,捞点好处?既然这样,不如直接说要多少钱财,何必来这一出。”
王六不想死,杖一百、流三千里,总好过被人吊死强。
待三人交代清楚,随后画押。
王治回道:“顾阫随身仅有三百文钱,这笔钱我们没拿,被老爷拿走了。事后,老爷给了我们各二十两,让我们忘记此事……”
“哪里有血?”
有一个交代的,其他两个人也不敢再隐瞒,典史都是认识的,当初他也在场,他都交代了,咱们这些人还等啥,反正动手的是王富贵,他死归他死。
李义拍了拍惊堂木:“顾举人,这恐怕不能成为证据。”
王富贵连忙说:“兴许是杀鸭鹅时溅上去的,再说了,王家又没有天天盯着木船,有人用过,关我们何事?这些可无法证实是我杀害了顾阫。”
至于死刑,则需送京师,由京师的法司部门定夺,复议之后,交皇帝勾决,然后发至地方执行。
明代知县不可能判案之后,立马拉出去砍脑袋。
死刑权,只在朝廷。
具体点,天下人的生死,都在老朱的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