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零章 饷制
依靠朝廷拨给的那一固定的征东营军饷了。
比如这一次,光是从范毓馨这里得来的赎金这一项,就多达十万两银子,就够他麾下这么多人开支多半年的了。
“各部人马,过去如何计饷,如何发饷,我一概不计较,但是之前如有欠饷,必须于本月底前,一律自行补发完毕。从下月开始,即九月初一以后,执行新的饷制:
“凡各哨选定正兵,平时月给底饷一两,战时加饷一两,出征再加饷一两,战场若有斩获,照例给予厚赏。”
祖大寿所部辽东镇的边军,向崇祯皇帝索饷的时候,都是按照一个正兵每年二十四两计算的。
但是,实际上大部分的饷银,最后进入了各级军官武将的口袋里,底层的士卒,几乎不可能如数拿到平均每月二两银子的饷银,普通边军士卒每个月能有一两饷银的实际收入,就很不错了。
这一回,杨振要做的就是,首先保证正兵每个月有一两银子的底饷,打不打仗,这个底饷都是要发的。
然后,多设置几个加饷的机会,比如战时,不管是外出征战,还是守卫城池,只要参战了,就加饷一两。
同时对于外出征战,也就是跟着上官跑到城外去打伏击战,或者去阻击战,以及执行其他危险任务的,同样再加饷一两。
这样做,就是为了以饷银为杠杆,来调动各部官军士卒积极作战的热情。
当然除了这些,杨振还设计了一些别的,所以在众将瞩目之下,他又接着说道:“凡各哨编列辅兵,不入朝廷饷额,平时供其吃住,但无正兵底饷,战时给饷一两,随队出征加饷一两,战场若有斩获,照正兵例,另给厚赏。
“凡军中记名杂役,同样不入朝廷饷额,各部只供其吃住,不给饷银,战时随队出征可给饷一两,若有斩获,照正兵例,另给厚赏。”
杨振军中的杂役,大多数都是他们之前俘虏过来的那些二鞑子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当然还有最近这一批从草原上带回来的那些商队伙计车夫马夫贩夫驼工之类。
这些军中杂役,现如今主要集中在协理营务处直管的制铁所、弹药厂以及那几处矿场冶炼厂坐着苦工。
只有夏成德、吕品奇两部人马里面,有一些他们之前征用到军前效力的百姓,因为各种原因成了随队的杂役,同时也是兵员的补充。
其中的青壮人员,当然早充做了正兵或者辅兵,只有那些老弱病残,撵出去也是无以为生,只能继续留在队伍里充当照看马匹屯田、洗衣做饭伺候官将生活的军中杂役了。
杨振军中饷额有限,当然不能把这些为数颇不少的军中杂役人员都算上,更不可能给这些人与正兵一样的待遇。
但他也给他们留了一条路,那就是在战时更加奋勇效力,争取有所斩获,然后转为正兵,或者领取厚赏。
这样做,既能节省饷银,又能激励他们在平时卖力,在战时效力。
军中饷制本就分了三六九等,众将也不诧异,而且从今往后,松山官军各部的饷银,统一都有总兵府协理营务处计发,他们当然也不能有什么意见。
于是,这件事,便毫无争议地就通过了。
当然了,以杨振现在的权威,又有监军内臣杨朝进的加持,即使他说的不对,跪在地上的众将也没有人敢当面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