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来到京城
她拍了拍宋落落的手,眸中满是关切:“你不用在乎别人说什么,我觉得你挺好看的,最起码身材比我好,气质也比我好。”
“今天王妃还赏了你玉簪子呢,我可没有。”
对于彩月突然摸自己小手,还说这么一串莫名其妙话的所作所为,宋落落表示有些懵。
不过看彩月的意思,好像蛮喜欢自己的玉簪子?
虽然玉簪子是身外之物,不过彩月这小姑娘人还挺好,不如给她戴戴?
想到这里,宋落落作势将玉簪子拿下:“你喜欢这簪子的话,你戴着玩玩也行。”
“不过王妃赏赐给我了,我送给你也不合适,给你戴着解解馋也行。”
话毕,宋落落已经把簪子放在彩月手里,笑眼盈盈开口:“而且你可得保密呀,不然王妃知道了该不高兴了。”
捧着手里的玉簪子,彩月有些发愣。
簪子触手生温,有点点珠翠点缀,又镶嵌了一枚价值连城的红宝石。
无论如何,这簪子都价值不菲。
换作自己,得了这簪子,一定宝贝的不得了,万万不愿意让其他人碰哪怕一下。
倒是宋落落,居然这么大方。
尤其是现在一脸俏皮的,跟自己眨眼打掩护的样子,竟莫名有些可爱。
紧了紧手里的玉簪子,彩月瓮声瓮气道了一句“谢谢”。
女子皆爱美。
她自小就被爹娘买到了牙行,倒是运气好,刚进牙行不多久便被老爷选中,要求懂事了送来淮安王府办事伺候主子。
因此,牙行的朋友们总会吃不饱饭,若是牙行不高兴了,随时也能拿他们出气。
若是卖不出去,第二天就消失了。
自己因着乖巧又机灵,倒是博得了牙行老板的换新,锦衣玉食自然是不可能的,吃饱穿暖倒也马马虎虎。
最起码不会像其他朋友那般饥一顿饱一顿。
但是,彩月无论如何,也是个小姑娘,哪怕再怎么乖巧,本质也是爱美的。
看着王妃平日里锦衣玉食,穿戴着各式各样她此生此世都买不起一件的奢侈品,她不羡慕是不可能的。
今儿个得了宋落落的馈赠,彩月鼻尖都有些红了,哪里可能跟王妃告密?
她把玉簪子捏在手里,小心翼翼的摸了又摸。
原来这就是玉的触感啊……
……
护卫驾驶马车,将宋落落与彩月放在京城城门口处,便告诉彩月他辰时会来接她们。
应允之后,彩月便带着宋落落,过了城门的关隘,朝着街道去了。
此时此刻。
丞相府中。
林清灵的院落,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大骂声,以及瓷器被恶狠狠砸在地面上的声音。
“那个贱人!怎么敢勾引寒溪哥哥!”
“只有我才能配得上寒溪哥哥才对!”
“那个贱人,不就是仗着身材好,耀武扬威个什么劲!”
“区区一个贱婢,有什么资格靠近寒溪哥哥!”
“她凭什么!!!”
现在的林清灵眼眸猩红,发髻早已散开,整个人好似得了羊癫疯的泼妇,但凡是房间里摆着的,她能拿的动的东西,一股脑被她摔在了地上,支离破碎撒了一地。
若是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她脸颊上与脖颈处,有淡淡的红色抓痕,像是狰狞的毒蛇盘踞在她的皮肤上,看着格外触目惊心。
林清灵指甲缝里还有血丝,光是脖子就被挠的出了许多血,不知身上是如何恐怖。
“那个贱人!胆敢这般勾引寒溪哥哥!”
“如果不是她的话,寒溪哥哥一定会忘了那个女人喜欢我,而不是被那个贱人迷的七荤八素,也不可能会给她赏钱!”
回了丞相府以后,林清灵得知宋落落与南寒溪如胶似漆的传言,嫉妒的几乎发了狂。
本就对宋落落与那个女人三分的相像而最近半个月都茶饭不思,在考虑神不知鬼不觉除掉宋落落的办法。
于是乎,娇娇小姐身子弱,又郁结在心,之前宋落落撒的痒痒粉没处理干净,导致身子又开始发痒。
这下听见二人关系更进一步的消息,属于是气急攻心,
这下,发痒的症状更严重了。
林丞相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急忙请了医官过来。
医官左查又查,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留下几副抗过敏的药方,嘱咐了林丞相少量多次的给林清灵服用。
前不久林清灵陷入昏迷以后,浑身上下奇痒难耐,指甲把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都挠了一遍。
娇娇小姐的皮肤本就水嫩,恨不得天天供起来保养,如何受得了连夜的指甲挠。
隔天林清灵怕毁了自己的脸,叮嘱春桃看着自己。
于是,春桃便彻夜守在林清灵旁边,守着林清灵,防止她挠脸。
然而,郁结在心,再加上有点过敏复发的意思,林清灵的病没有分毫好转的意思。
看着自己身上细细密密的,很是狰狞的红痕,她的眼泪“唰”的一下就流了满脸。
结果脸上的皮肤本就脆弱,她这么一哭,再加上洋洋粉的功效被医官开的过敏药催化,导致她的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