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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羞耻的称号,这就是为什么她来这里工作后总是拒绝媒体采访的原因。
“对。”日暮说,“事实已经水落石出了,犯人当时也确实认罪伏法了,但在我们将他逮捕归案后,他忽然推翻了全部的供词,我们怀疑是律师授意他这么做的。”
她打断了他:“现在的证据不足以给他定罪吗?”
“大部分都是间接证据,证明力有限。”说到这里,目暮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其实警方这里也掌握了关键证据,但因为一些原因,法庭驳回了这些证据。”
“证据被污染了?还是取证过程非法?”
“呃……”目暮的额前渗出了冷汗,“都有。”
四十二快被他气笑了:“都有?你怎么好意思回答我这两个字,目暮?”
“我也不想的,白马教授……”对方快要把帽子揉成纸团了,“我们现在有一盏沾了嫌疑人指纹的艺术油灯,上面有被害人的血和体/液,但同时检查出上面有其他在场人员的指纹……”
“怎么?搜查一课的预算紧缺到现在连一次性塑胶手套都发不起了吗?”
“不,不是警方的现场调查人员……是一个孩子的。”
四十二的嘴角抽搐起来:“……一个孩子为什么会出现在犯罪现场,还摸过证物?”
“他是毛利老弟的家属,说只是想确认一下这是不是血迹……那孩子今年还在读小学呢,可能不太清楚现场取证的严谨性。”目暮的头越来越低,“总之,因为他的手抹掉了一t部分血迹,使得原本的斑状血痕变成了线状,法庭认为这个证据已经被污染,所以驳回了其有效性。”
她看着他:“目暮警官。”
目暮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他一眼:“白马教授?”
“你应该感谢这里不是美国,否则现在我已经把枪塞进你嘴里让你吃枪子了。”四十二说,“然后呢?非法取证又是怎么回事?”
“柯南君碰巧捡到了嫌疑人的手机,然后又碰巧解开了密码,看到了嫌疑人曾经骚扰受害者的短信,以及因为示爱被拒绝后的死亡威胁……啊,柯南君就是毛利老弟家的那个小孩,头脑真的非常聪明,居然能一下子解开嫌疑人的锁机密码,连我当时也吓了一跳呢。”
“……哈。”
目暮讪讪地笑了一下:“该怎么说呢,这应该也不算严格的非法取证吧?不过嫌疑人的律师坚持嫌疑人的手机锁扣设计不可能让手机无故失踪,认为是毛利老弟指使孩子偷走了嫌疑人的手机,而且那个手机皮扣也确实检查到了柯南君的指纹,所以法官最终还是驳回了检察院提交的证据。”
四十二扯了扯嘴角:“不如让可靠的毛利老弟和聪明的柯南君为你解决这件事吧,说不定又能赶上新的'碰巧'呢。”
“别啊,白马教授!”目暮苦着一张脸,“毛利老弟毕竟是侦探,侦探擅长的是破案,而不是在法庭上应对嫌疑人的律师……”
“你居然还记得侦探和犯罪现场调查员是两种职业,真是让我感动得发笑。”她翻了一个白眼,“我不是裁缝,目暮,不要拿着别人穿破了的裤子来找我,找别人去给你收拾烂摊子吧。”
×××
雇主的召唤是决不可违逆的——白马探的母亲如此告诫他,因此在收到对方的消息时,白马探不得不告诉司机转头,地址由警视厅改为附近的一家高级酒店。
甫一走进房间,白马探就迎上了对方自黑暗中投来的目光。现在还是白天,但房间里拉着窗帘,只在床头开了一盏暖黄色的柜灯。
少年肩膀以下的部分都沐浴在这种温暖、柔和的光照中,面庞却陷进阴影里,他有一头浅金色的短发,和比发色稍深一些的琥珀色眼睛,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很难想象世间竟然存在这样出众的姿容。
白马探每次见到他,都不免有片刻的失神——当然,这和对方的长相没有半点关系,纯粹是因为当他看到对方的眼睛时,多多少少会唤醒内心对另一个人的憧憬,尽管他们长得不像,性格更是相去甚远。
世界上怎么会存在这样两个迥异又相似的人呢?
“你来得太晚了。”
当对方出声的时候,这种奇妙的氛围骤然碎裂了,白马探将思绪从那不断绵延的追忆中抽离,轻轻叹了口气:“我已经尽快赶来了。”
“尽快赶来和你来得晚并不冲突。”少年——或者说,乌尔宁加尔用手指点了点茶桌,又是一个和她相似的习惯,“她答应了吗?”
“还没有。”白马探说,“客观来说,这件委托其实超出了她平日的业务范畴,不过从今天的面谈来看,那个价格确实些微地动摇了她。”
乌尔宁加尔啧了一声:“你不能说那两个字。”
“……'那两个字'?”
“在我面前,不准说'客观而言'或者'客观来说。'”乌尔宁加尔又点了点桌面,这次的力道重了些,像是一个警告,“只有我能这么说,明白了吗?”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