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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归南也跟着她笑,说付姐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活得都清醒。
空气安静了片刻,两人谁都没说话,各自抽着手中剩下的半支烟。
一辆车闪着大灯朝停车场外轰鸣着离去,孟归南忽听付枫晚开口道:“小南。”
“我挺喜欢你的,你跟了我怎么样?”
孟归南弹烟灰的动作一顿:“跟?”
“那我换个不太体面的词……”付枫晚的手指在孟归南脸侧轻轻划过,“包养?”
孟归南看着付枫晚盛着笑意的眼睛,在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位者都是一样的傲慢,没有例外。
孟归南垂下头,用鞋尖踩灭那抹苟延残喘的火光,随后笑着说:“包养……可我喜欢男人啊。”-
孟归南从包厢里退了出去,对着玻璃墙面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在耳麦里嘱咐酒水间准备两瓶赤霞珠。
凌晨一点四十,302叫了包厢服务。
会所里最好看的几个年轻男孩儿围坐在两人四周,其中一个正半跪在付枫晚身前,手肘搭在她的膝盖上替她点烟。
“黎明之前。”付枫晚扬了扬手指,“五杯。”
“黎明之前”名字好听,实际上是会所里很畅销的一款调制酒。以号称“生命之水”的高度数伏特加为基酒,加入蓝橙力娇酒和椰子朗姆酒,味儿冲,度数高,一杯下去就能撂倒一个酒量不太好的成年人,这会儿听付枫晚说要五杯,他劝阻道:“付姐,酒烈,影响睡眠。”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付枫晚不在意,孟归南更不在意,他笑了笑,回道:“好的,稍等。”
酒水间将酒送来,孟归南将它们端进了包厢,刚放下,就听付枫晚问:“小南,你真的喜欢男人吗?”
“我要是喜欢女人,肯定一早就跟您走了,放着好日子不过,我不是脑子有病吗?”
付枫晚像是接受了他的这番说辞,扬起下巴点了点桌上的酒杯:“好,这几天我思来想去都觉得心里不舒坦,你把酒喝了,咱俩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孟归南迟疑了一瞬,他可以选择不喝,毕竟陪客人喝酒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但不喝就意味着彻底得罪付枫晚,失去这个常客对他来说是比喝下这几杯酒更加让他无法接受的结果。
桌面上的酒液在香槟色的灯光中泛着幽暗的蓝光,孟归南看了一眼起哄的众人,端起了酒杯:“付姐,敬你。”
漂亮澄净的酒液进了喉咙就变成了被火烧红的刀片,一寸一寸刮过他的食管,最后进入胃部。它们经过哪里,就在哪里燃起一片火。喝完五杯“黎明之前”,孟归南的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杯子。
酒杯放置在蓝翡翠大理石制成的台面上,磕出清脆的一声响。
“行了,结账吧。”
酒意在缓慢上升,孟归南赶在身体还没被酒精彻底接管之前,火速帮付枫晚结了账,又叫了代驾,送她们下楼。
临上车时,付枫晚扯着孟归南的领带,把人往身前拽了拽,像是不太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你真是个同性恋啊?”
孟归南点头:“真的。”
付枫晚脸上挂着明媚动人的笑,但下一秒,她却抬手狠狠给了孟归南一个耳光。
孟归南被打得偏过脸去,表情僵了一瞬后又恢复正常。
他不是没有脾气,只是那些脾气就像他住的那栋旧楼前的台阶,无数人踩来踏去,已经把它们磨得平得不能再平。
孟归南舔了舔嘴角,把一些暗昧的情绪重新压回身体里,依旧笑得很得体:“付姐,我皮糙肉厚的,可别刮坏了您新做的漂亮指甲。”
付枫晚深深看他一眼,转身上了车。
孟归南目送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离去后,弯下身体缓了半天,脑中那阵嗡鸣声才渐渐散去。-
深夜的街道空荡寂静,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
九月末微凉的夜风将孟归南的头脑吹得清醒了些许,他右拐进入光明路,看见路边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还亮着灯。
便利店的玻璃上贴着一则吸引了孟归南视线的促销广告——指定商品两件七折。
孟归南有轻微的近视,看不清优惠后面写着的那一长串小字是什么,于是眯着眼盯着那张海报看了几秒。
高浓度的酒精让他的反应变得迟钝,前方有一辆巨型SUV在路边临停车位上缓缓停下,等孟归南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一头撞了上去,连人带车摔倒在了马路牙子上。
“操!”
孟归南被电瓶车压在底下,挣扎了半天才爬起来。
好消息,他撞的是一辆红旗,坏消息,是一辆百来万的红旗LS7。
孟归南扫了一眼车屁股上被划出来的两道长长的印子,心中暗骂了一声倒霉。
从车上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他先走到孟归南面前询问他有没有受伤,得到他否认的回答后才转到车后去看车况。
查看完车子的损伤情况,他敲了敲后排的玻璃。
贴有防窥膜的车窗降下来一半,视线受限,孟归南只能看出里面坐着的是个年轻男人。
声音压得很低,孟归南听不清两人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