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结婚四年未见面,当兵老公回来了
了写文的是同班同学莫春晓。
这个莫春晓是从小山村来的,原生家庭很不好,父亲成天酗酒赌博,一家人的生活靠母亲摆小吃摊维系着,莫春晓成绩很好,却敏感自卑,脾气古怪,班上很少有人愿意和她往来。
夏青柠和她不住一个宿舍,平时两人都没怎么说过话。
莫春晓之所以对夏青柠有这么大的敌意,给书里的蠢笨前妻取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名字,还给她安排这么惨的结局,大概是因为有传言说系草陆矜泽喜欢夏青柠,而陆矜泽正好是莫春晓一直暗恋的人。
莫春晓yy自己和暗恋男神的爱情故事,夏青柠管不着。
但是她把自己当作假想敌,给文里的前妻取自己的名字,把她描写得又蠢又笨,就纯粹是恶心人了。
还好自己穿来得及时,没有让那个车间主任得手,不然按照书里的剧情失了身,自己就被动了。
她梳理完剧情,一群人就围了上来。
“阿弥陀佛,还活着!还活着!真是吓死个人了!”
一个面善的大婶说,说完又关切地问道:
“闺女你没事吧,瞧这俏生生的模样,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你爹妈可不得哭死呀!”
“就是,亏得你运气好,遇到一个会水的,不然今天一准交代在这里……”
旁边的人也连忙说。
“阿嚏……”夏青柠刚要说话,一张口先打了一个喷嚏。
河边风大,夏青柠身上就穿了一条薄裙子,还湿透了,被这么一吹,不自觉就打了个哆嗦。
一个热心的大婶见她这样忙说:
“看这全湿了,快回家换身衣服吧,仔细回头生病。”说着就要来扶她。
夏青柠身上的衣服现在就形同虚设,她哪里好意思站起来。
很快大家也发现了她的窘态,却没有人肯给件衣服。
也不奇怪,别说大家出门没带多的衣服,就算有,在这个年代吃饭要饭票,买布要布票,谁有那么大方,随随便便就送陌生人一件衣服。
就在夏青柠尴尬又无助时,一件宽大的衣服披在了她身上。
她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正是刚刚救自己的那个男人。
没等她开口道谢,男人已经起身离开了。
他个高腿长,几步就跨出去老远,只留下一个颀长的背影。
“这当兵的真不错,又是救人,又是给衣服。”
“就是,就是,这么好的衣服,一看就不便宜,说给就给了。”
“还没留名没留姓,也没和人姑娘套近乎,真是难得呀。”
在一片称赞声中,夏青柠若有所思地看向那一抹军绿色背影,难怪第一眼看到他会觉得陌生又熟悉。
这人和现世的陆矜泽有八九分相似,但毕竟是纸片人,五官和身材比例都更加优越一些。
不过显然她这便宜老公并没认出她来。
仔细想想也不奇怪,陆惊蛰和原身相处没半个月就走了,一走就是四年。
当时原身刚从乡下上来,还没满16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瘦得跟豆芽菜一样,皮肤蜡黄身材矮小,完全没长开。
性格又胆小懦弱,面对他时总是低头绕着走,他连她正脸都没瞧见过几次。
而陆惊蛰走后这四年,原身在城里,吃住都得到了很大改善,还进了国营工厂上班,也学了一些穿衣打扮,人长高了,变白了,身材也变得凹凸有致。
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和以前判若两人了。
不知道一会陆惊蛰看到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