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可乐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重生后女帝拿了美强惨剧本 > 第一二七章 对答

第一二七章 对答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因为先前承天门外击鼓一事,林聿修在京中名声大噪,连朝臣也对他多有耳闻。

今次殿试,他一上殿,在场众人神色皆是一振。

面对这些一齐看向他的目光,林聿修却并无惧色,他抬头直视着坐在龙椅上的皇帝,眼中自有一股清明正气。

叶倾怀没有给他出题,而是问了他一个与他会试答卷有关的问题。

“林生,你在明书一科中那篇题为《论古》的策论,朕看了。你在最后写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朕想听你说说,该如何‘鉴之’,才能不为后人所哀?”

林聿修忖了忖,答道:“回陛下,《六书》有言:民为邦本,本周邦宁。学生观古今,见历朝覆灭,无不起于民乱。民之乱,非因民之好乱,而是本于吏治不清,贪官为害。而贪腐横行,乃是因纪纲不肃,法度不行。故学生以为,若要不为后人所哀,当固邦本,振纪纲,察吏治。”

顾世海打断了他,道:“大景律法共计五百条,在历朝律法中,是最详实也是最严厉的。去年各州府秋决逾三千人,若是如此仍要提振法度,恐有立法过度之嫌。”

“顾阁老,法宜严而不宜猛。学生所言法度不行,并不是立法不严,而是执法不严。”林聿修不卑不亢答道,“再完善的律法,终究要人去执行。学生窃见近年以来,律法裁夺常有徇情而罔顾理之是非者,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屈迁就谓之善处,使我大景名为法治,实为人治。”

“自古司法断案便讲究情、理、法兼容,法律不外乎人情。林生是要质疑圣贤之言吗?”顾世海的声音已有些阴沉。

林聿修却不惧不退,直视着他道:“顾阁老乃当朝刑部尚书,拥有一切律法的解释权。那么学生敢问顾阁老,顾阁老所言‘法律不外乎人情’中的‘人情’,是何人之情?是权贵者之情吗?还是天下黎民之情?”

他的声音很平静,却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刺破了所有虚伪的假象。

“兴瑞二十五年,我朝颁《景律疏例》,明确王侯对于藩属土地的兼买有裁决权。顺平五年,刑部修订《捕亡律》,规定世享爵位的家族可免除兵役。顺平九年,内阁修订《职律例》,规定正三品以上官员初次犯罪可免除死刑,刑罚至多可罚褫夺官位,永不录用。学生想问问顾阁老,这种种法案修订,可是顾阁老所说的法律不外乎人情?”

大景的法律自立朝以来一直在完善修订,但是最近几年的每次修订都明显有偏袒权贵阶层的倾向。

这件事顾世海清楚,刑部清楚,朝臣也清楚,连叶倾怀也曾在陆宴尘的课上学到过,但是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质疑。

因为这种倾向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

“林聿修,你今科的明法得了满分,那么你一定读过《法经考注》这本经典。你还记得《法经考注》中第一章讲到律法的本质是什么吗?是公平的象征吗?是正义的使者吗?”顾世海问完,不待林聿修回答,便摇头道,“都不是。律法的本质,是统治的工具。”

林聿修神色沉了沉,道:“顾阁老说的没错,律法的本质,是统治的工具。但是,学生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与顾阁老有所不同。主编《大景律例》的法学大家温正安先生曾说过,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如果一部律法不能遵循此道,那便是一部恶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朝是第一个将这句话写进律例并身体力行的朝代。足以见得,我朝的律法不仅是用来尊重权威的,它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确保权威不至于沦为专断。”

林聿修这一席话说得有理有据,发人深省。

他以一介白身站在整个王朝最有权势的几个人面前,为这个国家最底层的人民发声,为他们争取最基本的尊严和微薄的权力。

他既没有谄媚讨好的卑怯,也没有忿忿不平的恼怒。他看得到民众的苦难,却也能体谅统治者的不易。

所以,从头到尾,他都像一个旁观者一般冷静,冷静地阐述着一种现象,以及这种现象下隐藏的危机。

偌大的太和殿上有片刻的安静。

然后,皇帝率先打破了沉默。

“你接着说。固邦本,振纪纲,察吏治。你说的这三点,又该如何落实呢?”叶倾怀问道。

“固邦本,在于使民富。民富则国富,民富则不会生乱。但我朝现在的情况却是国困民穷。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是因为其中有人在一边吸食民脂,一边蚕食国库。据学生所知,中州的富绅若是家中妻妾不足十房,便会被人瞧不起。京中贵妇如今流行用一种颍州产的薄细绢纱做鞋子的装饰,这种绢纱一匹就要三百多两白银,相当于一个百户县半年的赋收。”

林聿修叹了口气,道:“如果一百个人生产出来的丝绵绸缎,还不够—个富人穿用,那么天下会有多少人在寒冬无衣庇体呢?一个农夫耕作,却有十个人不劳而获,天下又会有多少人遭受饥饿呢?这些饥寒交迫的人活不下去,自然就会叛乱了。”

“学生以为,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我朝的赋税体制。我朝国库最主要的收入是按男丁数量收取的赋税。也就是说,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人所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