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三百一十三章 挥师北上
面一部分骆驼被打散外,后面涌上来的骆驼群,依然保持着很强大阵容。
杀!!
鱼鹰士兵却已经开始了第二轮轰击。
轰隆,轰隆!!
几声巨响过后,骆驼群中再次传来哀鸣,士兵纷纷跌落下来。
巨大的驼身,向前栽了下去,也将它们背上的士兵,甩了下来。
骆驼兵对马队,除了士兵本身因素外,其实还是有一些优势的。
高大的身躯,足够让士兵居高临下,使他们在和马队对战时,取得一些优势。
骆驼奔跑速度,稍微慢一些,也能够让骑射手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只是,奥斯曼帝国的兵马,火器化程度很高,弓箭保有量比较低。
六百多骆驼兵中,弓箭数量只有不到十分之一。
马弓相比于步弓来说,弓身短,便于携带,骑手容易操作。
劣势也同样突出,由于弓身较短的原因,射程和杀伤力也小了许多。
优秀的射手,可以通过坐骑冲刺的速度,超长发挥,但是在沙漠中蹦跑的骆驼兵似乎还做不到这一点。
在阿米特的人马接近到二百步时,戴松大手一挥,二百多名火铳手,列着长队,靠了上去。
如林的铳枪,对准了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