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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冀城再相见,姑臧三日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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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书除(孙)坚盐渎丞,数岁徙盱眙丞,又徙下邳丞。--《吴书孙破虏传》

按孙坚的官职名称,可知其基本都在徐州广陵与徐州下邳1带活动,即所谓的“淮泗地区”。实际光和末年(184)黄巾之乱以后,孙坚也确实是“聚众淮泗,得千余精兵”。

(孙)坚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吴书孙破虏传》

可见孙坚这个瓜农子弟,在做了十余年小官儿之后,兜里已经颇为有钱。

然而县丞不过是文职佐官,连县令、县长的级别都够不到。孙坚在徐州是如何聚敛财富,乃至能够招募千余壮士的?

这个问题《孙破虏传》没有给出答案。但《妃嫔传》给出了答案。

按《吴夫人传》,孙坚在向吴氏求婚时,吴氏亲戚嫌弃孙坚“轻浮狡诈”,打算拒婚。

孙坚闻其才貌,欲娶之。吴氏亲戚嫌坚轻狡,将拒焉,(孙)坚甚以惭恨。--《吴书妃嫔传》

孙坚惭恨,准备对吴氏下毒手,惊得吴氏大呼“不要为我而自取灭门之祸。”最终在吴夫人的“大义凛然”之下,舍弃小我,成全大我,用自己的身子平息了孙坚的怒火。

(吴)夫人谓亲戚曰:“何爱1女以取祸乎?如有不遇,命也。”于是遂许为婚。--《吴书妃嫔传》

可见孙坚名为求婚,实是。

吴氏是吴郡钱塘的侨人,这种家庭按理在当地应该无甚势力,却依然公开鄙视孙坚,还骂其“轻狡”。

“轻狡”即强盗行径的代名词。比如在并州5原从事“剑客活动”的吕布,就因“轻狡”被王允鄙视。而在扬州巢湖聚众寇暴的山贼郑宝,也被淮南刘晔称作“轻侠彪悍,钞略为利”。

扬士多轻侠狡桀,有郑宝、张多、许乾之属……(刘)晔曰:“(郑)宝无法制,其众素以钞略为利。”--《魏书刘晔传》

可见“轻狡”实际就是强盗的另1种说法。

按照孙坚十8岁步入仕途的记载,他向吴氏求婚无疑是在出仕之后。也可见他在县丞任内,到底是在做些什么。

实际这种聚众寇暴、掠夺商队人户的行径,孙坚可谓“1以贯之”。甚至做到长沙太守(2千石)之后,孙坚还屡屡违抗朝廷节度,跨州郡进行军事活动,借“剿贼”的名目,多次将自己的魔爪伸到临近的0陵、桂阳两郡。导致当地郡守闻风色变,禁之不能止。

而孙坚则自诩“我是文盲,唯有以征伐为功。

越界攻讨,就算获罪于朝廷,我也问心无愧”。

(孙)坚答曰:“太守(指自己)无文德,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吴录》

而实际情况,是孙坚经常借着“越界征讨”的名目,残害地方长官,比如荆州刺史王叡、南阳太守张咨,就是被孙坚邀杀。

可见孙坚这种“亦官亦匪”的行径,1如既往。他在3县县丞任上,大4抄掠,搞得淮泗地区风声鹤唳,连远在扬州吴郡钱塘的侨人吴氏,竟然都知道孙坚的恶名。

刘备在中平年间,曾参与镇压黄巾(184)与讨伐张纯(187)的行动,并因功受封安喜县尉。安喜县在冀州中山国,“县尉”就是军事佐官,与孙坚的“县丞”平级。

时张纯反叛,青州被诏,遣从事将兵讨纯。过平原,子平荐(刘)备于从事,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典略》

刘备发迹之前,在老家涿县,长期从事组织非法武装的活动,窝奸聚众,乃至“豪杰多附之”。麾下头号大将便是河东暴徒关羽,其团伙规模颇大,甚至吸引到中山国马商的重金资助。

(刘备)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蜀书先主传》

实际刘备参与镇压张纯(原中山国相),也无疑是受到了中山商人的邀请。

按战马为军事物资,马商与后世的盐枭1样,都是游走在黑白两道的势力。

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遭到督邮裁汰。

感到绝望的刘备,带着部曲闯入府衙,将督邮捆起来“杖2百”。

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2百。--《蜀书先主传》

不用说,督邮1定死得透透了。

所以,犯下大案后,刘备便带着关张等人,弃官亡命。再度由官入匪。

可见刘备初次做官时,游侠习气依然不减,乃至凶横如此。

实际3十年后刘备入成都(214)时,大分金银,1口气赏了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4人1共2千斤黄铜、5千斤白银、两亿铜钱、4千匹蜀锦。令人瞠目结舌。

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5百斤,银千斤,钱5千万,锦千匹。--《蜀书张飞传》

分赃到了高潮,刘备甚至1度想把整个成都的良田全部收缴销赃。

这简直是标准的强盗行径。

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别传》

斯从是剡县豪强,虽然仅是县吏,连官儿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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